南京:筑牢堤坝强廉政
作者:赵兴武 发布时间:2013-03-26 浏览次数:1125
2012年1月31日,南京中院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在28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上台进行述职述廉后,进行了民主测评。
2012年4月27日,南京中院召开先进代表座谈会。市法院先进工作者结合实际,对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进行了交流。
2012年5月4日,南京中院举行新任法官宣誓仪式,19名新任审判员、38名新任助审员面向国徽,庄严宣誓。徐高纯 摄
春节前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会集中开展“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主题教育,这是南京中院党组针对节日“易发病”而开展的专题教育活动。
在社会转型期,司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经受着各种权力和利益的诱惑与考验。“只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才能有效防止司法不公不廉行为的发生。”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说。今年2月,南京中院纪检监察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
文化前行,营造以廉为荣的氛围
不久前,一本散发油墨清香的南京法院2012《传媒视线》送到法官和人大代表手中,这本以传媒的视野记录南京法院司法工作的小册子,其中有一多半收录了全市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先进事迹。编辑下发这样的小册子,南京中院已坚持多年。这些年,南京中院还先后编辑下发《弦歌若水——金陵法官警言廉文集萃》、《金陵法官风采录》等,这些深受干警欢迎的小册子,聚集着廉政文化的“人气”。
“铲除司法不廉的土壤和条件,需要文化前行,营造‘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使‘廉’成为一种文化和全体法官的信念。”胡道才说。鉴于此,南京法院精心打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
记者看到,在南京,各法院在图书资料室都开辟廉政文化图书专栏,在局域网都建有廉政影苑影视栏目,在法官活动室都设立廉政文化长廊等。全市法院开展的以读书思廉、专题议廉、诗歌颂廉、笔墨书廉、景观传廉、说唱话廉、以物载廉的廉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不间断。不久前,南京法院开展的集中上一次党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旁听一次职务犯罪庭审,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组织一次廉政专题讨论交流的“六个一”活动,使大家感受到了廉政文化的十足魅力。全市先后有8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市、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他们把廉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相融合,变软指标为硬任务,让廉文化催生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南京中院规定,初任法官上岗培训,法官职务晋升培训、法官业务培训等第一课必须是廉政守纪课;廉政守纪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2010年以来,南京中院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为载体,将廉政建设的要求和任务落实到创建活动中,全市广泛掀起“争创”潮,司法处处盛开“廉洁花”。先后有12个法庭被省、市确定为“廉洁司法示范庭”,其中,江宁法院汤山法庭的创建经验被全省推广。
作风跟进,注入清廉司法的动力
腐败行为的发生始于不良风气。好作风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号召力、出执行力,是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的保证。这是南京中院党组“一班人”的共识。
风气正不正,群众心中有杆秤。
去年初,南京中院向全市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和部分群众发放调查表,开展法官“作风勤廉”的民意调查。历时近两个月的调查,他们征求到意见和建议40多条,梳理出群众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问题近20个。市中院结合全市群众对法院行风评议的情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从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入手,抓问责任制的落实,着力解决政令不畅、精神不振、纪律不严、工作不实、创新不足、司法不廉、与群众感情不深等方面的问题。他们将整顿的成果制度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作风建设的意见,通过定规范、拿标准、常对照,确保作风建设坚持不懈。
作风建设既要抓好突出的问题,更加强化监督,抓好习惯养成。
“保全裁定未及时送达;查封公司的财产后,未按规定要求补办书面保全手续。上述问题反映出案件承办人工作不够细致,对程序性问题重视不够……”这是市中院对某个区法院审理商事案件中对案外人财产保全不当而发出的第一份监察通报。被通报的法院领导和法官都惊出了一身汗。通过《监察通报》的形式,将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的表现形式、存在的问题、引发的教训等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是南京中院强化监督的一种方式。去年,他们共编发《监察通报》9期。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媒体监督、利用电子监察、群众监督评议、专门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手段,警钟长鸣,推进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南京中院党组以此为契机和动力,积极响应,迅速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并狠抓落实。春节上班后的第二天,又专门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大会,对审判作风建设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与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作风建设责任奖,将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全市法院干警改作风见行动,悄然变化带来惊喜不断。记者了解到,全市法院院长会变过去二天会为半天会,各条线会的会议能压缩的尽量压缩,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会议“穿鞋戴帽”的套话少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理念在全市“生根开花”。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司务进社区、审务公开活动。春节过后,审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等的“六进”活动连续不断。市中院推出的审判九公开,受到群众欢迎,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被南京市委批转到全市执行。
问题紧盯,强化重点环节的防控
2011年9月18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中院委托向社会发布了第一份司法拍卖公告,位于南京市中心新街口商务区的两套办公用房将于10月9日由拍卖公司在该中心公开拍卖。
司法拍卖引入第三方参与,实行“阳光拍卖”,确保拍卖的公平性、信息的公开性和拍卖的规范性,这是南京中院加强对易发问题“地带”管控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之后,他们加强与市纪委等有关部门联系,不断完善改革办法。2012年,全市法院共委托拍卖案件270件,标的额评估总价24.1亿元,成交113件,成交率41.8%,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规范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以及监督制约是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南京中院调研后出台九项规定,从建立完善“告知当事人书”随案发放制度、近亲属从事相关行业报告登记、信息公开、审判岗位回避、特殊情形事后报告登记、律师违规信息披露等筑起隔离防火墙,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的行为。最高法院关于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出台后,南京法院严格落实规定,在干部招录、干部调配、干部选任、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环节实行任职回避,共有49名审判部门领导和101名审判人员进行了易岗回避交流,29名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做到了一方退出。
他们紧盯的重点还包括案件的执行、委托、评估、鉴定,以及经费的使用、干部的选任用等,构筑一条制约权力的防线。
寓查办于预防中,以查办促进预防工作的落实。他们以信访举报为渠道,认真梳理违纪违法线索,依法严肃查处。一方面,以信访通报形式在全市法院开展“一读三查一报”活动,即:一读,认真解读纪检监察信访通报,及时掌握信访投诉动态;三查,对照信访通报查司法行为是否规范;查审判作风是否严谨;查廉政守纪是否遵守;一报,对信访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所涉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强化教育预防,使防控的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对查实涉及到的人员依法依纪不留情面严肃处理,同时,按照中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充分应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按照“失管必究、失教必究、失察必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让阳光照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 桂初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做好权力制约的文章,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对于人民法院规范运行司法权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制约权力,首先要让阳光照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大量涌现,许多矛盾通过诉讼的方式进入法院,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受到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我们已经进入“权利时代”,司法活动需要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正如十八大报告所要求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也是对具体司法者的保护。因此,人民法院应主动按照宪法原则和我国基本诉讼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开不能作选择性地公开,要特别对群众关注的案件,易诱发不公的领域和“地带”,“晒”出权力,让阳光照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以公开保障公正。
制约权力,还要坚持从改进审判作风切入。工作作风、审判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关系到民心的向背,关系到司法的公信与权威。同时,“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许多不公不廉行为的发生都始于作风不端。改进作风要紧密联系司法工作的实际,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目标要求,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行动指南,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把群众支持和参与司法作为力量源泉。实现作风转变,必须下一番踏石留印的功夫。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如果不能坚持下去,就不能取得实效,一阵风,走形式,虎头蛇尾,最终就会前功尽弃,最终失信于民。只有真改实转,让人民来监督,让群众看到变化,让百姓得到实惠,人民群众的心才会与我们贴近。
制约权力,最根本的是要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努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科学化水平,让法官正确行使手中权。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将教育贯穿惩防体系建设各个环节,融入各项审判执行活动中,将“定期教育”与“随机教育”、“适时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整体合力。特别是对监督检查、执法监察、信访投诉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心交流等形式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惩治不良司法行为中,要坚持“一案一教育”,即对案发单位进行教育;“一案一剖析”,即深入解剖查办案件,掌握党员干部发生腐败的思想根源和心理特点,分析案件背后的风险漏洞,作为警示教育素材。教育中,要强化制度建设,没有制度保证,一些工作行为就会出现随意性甚至扭曲走样。制度的导向性突出地表现在奖惩到位、奖惩及时。制度的效率取决于其执行程度。要把制定完善制度与坚决执行制度相统一,使干警对违法违纪“不想为”和“不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