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城镇化发展的“排头兵”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3-03-28 浏览次数:128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市化道路。然而,在城镇化道路过程中所带来的拆迁补偿、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环境保护等矛盾呈高发趋势,严重影响到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关口,句容法院积极应对失地农民新的司法需求,以更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辖区城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剪影一:全程服务“城市综合体”建设
2011年4月,句容决定在该市主城区华阳南路地段兴建一个酒店、购物、写字楼、休闲娱乐、生态公园、高尚公寓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并在原地段开展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此时,距离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仅有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这是《条例》颁布后句容实施的第一个征收项目,也是全镇江市和全省范围内首个城市综合体征收项目。如何更好的贯彻国家法律规定,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摆在句容市委市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是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其实,句容法院早在该项目启动之前,就已经在关注这件城市发展的大事情。经过先期走访调查,该院发现这个项目共涉及到市公安局、方兴集团、农行、园林处、人社局、商务局等8家单位、18户48间个体经营户、116户居民的搬迁问题,需要征收房屋约47000平方米,其中住宅2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23000平方米,营业用房3800平方米,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和难度巨大可想而知。
对此,句容法院深知如果拆迁工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群众上访、群体性诉讼案件等事件,不仅拖慢项目进程,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于是,该院主动找到项目拆迁指挥部,与工作人员一起积极参与到城市综合体征收项目工作中去。
为保障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句容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将该城市征收项目列入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由院分管领导负责,从行政庭抽调一名优秀法官担任征收项目的法律顾问,全程跟踪指导和解答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行为和问题,上门为征收项目工作人员讲授土地房屋拆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征收工作行为,确保程序合法、签订公开、结果公正、补偿到位,为该项目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该院还深入到征收一线,主动接受被征收居民的法律咨询,从被征收居民角度阐明法律条文,消除被征收户的顾虑,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征收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此举受到了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原镇江市委书记)和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童国祥(原句容市委书记)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2012年1月4日,随着最后一名被征收户王某与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该院协助该市城市综合体建设房屋征收指挥部全面完成了该市城市综合体征收项目工作,实现了城市拆迁项目零强拆的工作目标。
剪影二:快速化解新型矛盾纠纷案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一些新型的诸如拆迁补偿、拆迁款分配继承、物业合同、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案件成批量性上升趋势,法院不仅要更新法律知识应对新型案件,还要要转变工作思路,更好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
“谢谢法官,这么快就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2012年12月6日上午,当句容法院分管领导裔明根专委将因稻田污染而导致减产的损害赔偿费用亲自发放到该市下蜀镇六里村70户农民的手中时,农户们纷纷向法官们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原来,2012年9月,句容法院诉讼服务站和下蜀法庭的法官在参加下蜀镇民调工作例会时,该镇六里村的调解主任反映了该村多名农户今年种植的水稻因为附近一家化工厂排污的原因发生了生长缓慢,甚至有部分稻田内的秧苗已经全部死亡的情况,部分村民对此情绪比较激动,这一事情立即引起了巡访法官的高度重视。例会结束后,诉讼服务站和下蜀法庭法官立即到该村实地勘察了稻田内秧苗生长情况。当发现上述情况属实后,服务站和下蜀法庭快速启动调解预案,初步制定了调解计划,并组织村民代表与化工厂负责人进行调解。在经过几轮勘察统计后,该村统计出上述稻田总共涉及三个生产队70户农民达100多亩的稻田,在调解过程中化工厂负责人也实际承认水稻的生长受到了影响。10月,在法院、司法所、村委会等共同努力下,村民代表和厂方代表初步达成意见,厂方同意赔偿,但具体赔偿数额待水稻收割后按照今年的水稻一般产量评估每户实际损失后待定。
11月底,涉诉农户家的水稻收割完毕,法院又和村委会干部来到现场实际勘查了减产情况,最终认定除少数几户农户完全绝产外,其他农户根据每亩减产64公斤,每公斤2.88元进行赔偿。随后制定了每户赔偿明细,厂方当即同意在12月15日前将所有赔偿款赔付到位。12月6日,厂方提前将赔偿款送到位,法院在第一时间组织将款项发放到每一位农户手中。
当村里面的老百姓拿到赔偿款后,无不感谢法院这种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做法,这种法官进村调解、上门调解的工作方法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同,他们纷纷表示,虽然补偿数额并不大,但是法院的这种工作方法,的确让人感动。
剪影三:优先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拆迁导致大批的农民失去土地,是城镇化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也是法院最关心的问题。
在句容最大的拆迁安置小区黄梅新村,记者发现这个小区与其他小区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小区的边上有一块面积较大比较空旷的土地,它既不是小区居民的休闲广场,也不是开发商等待开发的土地,而是专门为失地农民存放农机具和晾晒谷物的场所。
提起这个事情,句容法院副院长唐世民非常自豪的对记者说道,正是因为法院的工作建议,才促使政府在建设该小区时预留的一块土地。原来,负责该地区的定片定责法官在日常的走访过程中发现,虽然失地农民住上了漂亮的套房,但农民的生活习惯和方式还没有太大的改变,有些失地农民虽然没有了承包土地,但还有一些自留地之类土地,原来随便停在家门口的拖拉机、打水机等大型劳动工具却没了存放的地方,失地农民住进安置小区后,势必会占用通道存放大型物品,造成安全隐患和出行不便。为此,句容法院根据了解的这个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这个建议并被采纳和落实,受到了小区居民的肯定。
2013年春节前夕,句容市后白集镇失地农民王某等41人高高兴兴的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款,非常感谢法院为他们讨要工资所作的工作,这一切都得益于句容法院一份针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
2012年以来,句容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及建筑工程领域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类案件较去年呈快速增长趋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较严重。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 95件,涉案人数140余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且该类案件处理不善将会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后果非常严重。
于是,该院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采取措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份司法建议发出后不久,就先后得到了句容市委书记、市长尹卫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万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章壮钧等三位领导的批示肯定。
紧接着,句容市委市政府就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题推进会,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句容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和《句容市企业工资备付金管理办法》等两个文件,不仅使得该市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有了制度上的保证,而且也使得该项工作上走在了全省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