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的司法公开
作者:赵正辉 陆芳芳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1155
“e网开启了以微博、微信和微电影等形式的信息交流的微时代,进而民众对公权力的监督也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微时代的司法公开毫不例外地成为关注热点,司法应当主动进入微时代。”
春暖花开之际,笔者前往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对该院副院长、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进行以“微时代的司法公开”为主题的专访。这是陈静瑜的开场白,他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南长法院“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的做法。
这位人大代表被誉为“中国肺移植第一人”,他率团队完成的肺移植手术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同时他还是“微博达人”,开创了微博直播肺移植手术的先河。
e网建设:让司法主动进入微时代
在谈起他的“陈静瑜肺腑之言”微博时,这位医生笑着说:“我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微博告诉全社会,尤其是肺部有疾病的患者,做肺移植手术已是常规手术,每一位呼吸衰弱的患者都能再次轻松呼吸。”面对如此专业的医学微博,陈静瑜一点都不担心被关注度,他点开了自己的微博,笔者看到上面已有近7000名粉丝了。
正是由于对微博的钟爱,让这位人大代表对南长法院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这项工作颇为赞赏。他觉得,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环境下,司法过程的任何细节都可能通过网络的快速传播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与其如此,司法部门不如以一种主动、开放的姿态向社会展现司法的各项工作,赢得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和支持。
去年年初,南长法院院长陈靖宇带队走访了陈静瑜代表。“当时,我谈到了与患者在微博交流的事情,建议法院也可以建立一个与群众交流的平台,让法院长期以来的神秘感消失,让司法公开之门向民众打开。”陈静瑜代表愉快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他说没想到这位院长回去之后就立即组织走访调研活动,在确定网站建立的可行性方案之后,专门成立网站建立小组,督促小组成员与中国法院网进行多轮的沟通协商,直至将网站版面设计、功能实现、技术维护等内容确定,借力“中国法院网”这个平台将南长法院网站建立起来。
对于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建立,陈静瑜代表说,陈靖宇院长曾多次与其探讨,在当今这个微时代,如何使司法公开走得更远?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将司法公开与司法为民相结合,做到既增加法院“透明度”又方便群众诉讼?南长法院陈靖宇院长将问题的答案放在了当时正在筹建的南长法院网站上:设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后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被网民亲切地称作“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
对于为何会选择中国法院网搭建二级平台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陈静瑜代表说,中国法院网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成熟的运行模式,要在短时间内将“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打造成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民心工程,就必须借助一个成熟的平台,确保这个让群众了解的司法窗口更为安全有效。
e网服务:使群众“打官司”不出户
去年12月11日,南长法院“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正式上线运行,实现“键对键、零距离”司法诉讼服务,这在全国基层法院系统也属领先行列。对此,陈静瑜感到很欣慰。
随后,陈静瑜代表会同笔者当场进入了南长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据陈靖宇院长介绍,这个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共设有12个功能模块,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诉讼费计算、诉讼格式文件下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常用法律法规、案件查询、执行信息公开等一体化诉讼服务,基本涵盖了实体诉讼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各项诉讼服务内容;同时,开辟预约立案、开庭公告、网上送达、网络庭审直播等“网络办案”流程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的信息化诉讼服务,更加深群众对司法公开的理解和感受。
采访间,笔者发现在陈静瑜代表办公桌的一角,堆放着一叠厚厚的印有“南长法院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字样的宣传册子。在封面的显著位置印了一串加粗字号的网址,打开一页,上面介绍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及操作说明,并用图示将“网上预约立案”的流程清楚地展示了出来,在底部还写有“e网服务 沟通你我”的宣传语。
“我也帮忙宣传,有时候患者家属来咨询的时候,就顺手将宣传册子给他们看看,告诉他们有纠纷可以上网找南长法院的‘网上法官’。”陈静瑜代表笑着说。
在开通仪式的前一天,陈静瑜代表接到了陈靖宇院长的电话,在得知南长法院的“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要正式投入运行的好消息后,充分肯定了南长法院为此所做的工作,同时也给他们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在辖区内普及,要让有网络的地方都能用到南长法院的“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这才是开通的目的所在;第二,要加强管理,尤其是落实专人管理,虽说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一直存在,但一定要想办法克服;第三,负责网上服务的专职法官不仅要有过强的业务知识,更要有与人沟通的良好技巧,在答复咨询时不仅要用“法言法语”,也要善用“网言网语”。
之后不久,陈静瑜代表提出的这些建议就得到了南长法院的积极回应。陈静瑜说,他们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网站管理制度:制度上,出台《南长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组织上,建立网站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法院各庭(局)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的网络服务联络员队伍,实行在线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专设2名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巡查督导员,定期对网上诉讼服务工作质效进行通报和反馈;宣传上,策划一整套关于“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的宣传方案,将影响面扩展到社区、企业、银行等各行业领域。
网上法官:为“亲”送去诉讼服务大餐
“e网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效果如何?这是笔者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陈静瑜代表点开了网页,上面显示,开通的这两个月间,南长法院网站点击率为1.7万人次多,诉讼咨询为4人次,预约立案也为4人次。
对于这些数据,陈静瑜代表表示还不满意。“真正提出咨询和预约立案的人还不多,大多只是浏览一下网页,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还有待宣传和普及,不过南长法院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对每一位咨询者都耐心对待,并给他们提出了诚恳的建议,得到了每一位‘亲’的好评!”之后他跟笔者谈起了那几位咨询者的故事。
陈女士是“e网诉讼服务直通车”开通第一天便前来祝贺的网民,也是第一个提出网上咨询的“亲”。她以“guest”的网名向法官抛出了她的难题。
“我跟我法律上的老公6月18号在无锡南长区婚姻登记处拿了结婚证,拿证后的第三天他就回他四川老家,他说他妈妈去世了,向我借钱,因为当时拿证了,我就把我自己的钱给他了,可没几天他钱用完了,我没钱给他了,他就变脸了,还说要跟我离婚,脾气变得很坏,后来我答应跟他离婚,可他现在人都没了,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知道他是个骗子,他人不出现,我想起诉离婚!请问现在我该拿什么资料到哪个部门怎么办这件事?”guest留言。
在看到这个留言后,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刘一刚立马回复:“首先请您对诉讼离婚一事给予充分慎重考虑;提起离婚诉讼,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一式二份、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财产清单及其它相应证据。起诉材料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回复完,刘一刚觉得还是不放心,便根据陈女士留下的联系方式打了电话,接到法院电话的陈女士显然很吃惊,在听了陈女士短暂的感谢过后,刘一刚立即把话题引到陈女士离婚一事上,在详细询问陈女士结婚情况、离婚理由及其他相关情况后,告知陈女士,如果最终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最后他再次叮嘱陈女士诉讼所需带的主要证据材料和辅助证据材料。直到陈女士再无疑问,刘一刚才放心地将电话搁下。然而没过几天,陈女士又打电话来咨询离婚的事情,刘一刚依然耐心地回答完陈女士的所有问题。
还有一例,是一位刚踏入社会的李小姐的询问。她在网上只说有问题想要咨询法官,但涉及隐私,不便在网上留言,问法官能否给个电话或qq私下咨询?刘一刚看到留言后,便告知了自己的电话和qq。不久后,一位名为“冬雪微笑”的网友加了刘一刚。
李小姐的爷爷病危,存款、房子等财产都已分配好,还有一笔丧葬费没处理,李小姐的爷爷想把这笔丧葬费留给李小姐。李小姐就问这笔丧葬费,她爷爷能否指定给她?
刘一刚回:“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范围,能否按遗产继承来分配,目前我国法律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看法,但大多数人认为,丧葬费不应认定为遗产,但办理被继承人丧事后剩余的丧葬费,可参照遗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
采访结束前,陈静瑜代表提出,希望全国法院都能够开通和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让每一位网民在每一次的网上交流中感受到司法公开和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