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出台后,为规避20%房产税而假离婚的夫妻增多。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江苏法院将依法打击规避房地产新政的行为,对由“国五条”引发的六类民事纠纷进行严格甄别。假离婚夫妻一旦假戏真做,没有分得财产的夫妻一方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对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父母子女火速过户 “家庭内讧”多起来

  “国五条”出台后,江苏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诸多异常现象,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国五条”最具有杀伤力的是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的条款,为避免适用该条款,二手房交易双方赶在新政实施前签约,二手房网签数量大幅上升。

  据了解,在“国五条”公布后,南京房产交易大厅出现连夜排队的状况,由于网签只是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履行尚未结束,还包括贷款办理、产权交接、尾款支付等一系列事项,有的房屋买卖双方为避开新政仓促交易,可能会出现后续的合同履行纠纷。实践中已出现卖房人预期房价上涨,在与买房人网签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买房人要求赔偿定金、违约金、中介费等的纠纷。

  截至3月13日,江苏江阴法院共受理职业炒房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件61件。省高院近期在南京、苏州等地调查后认为,随着房价的变化,今后此类由职业炒房者引发的纠纷可能增多。另外,父母与子女之间为避税急于过户,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可能会产生继承、买卖、迁让等纠纷也将增加。

  开发商和出租人 主动违约案将增多

  省高院在南京、苏州等地调查后认为,“国五条”对二手房交易的严厉措施,可能会使一些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转向商品房市场,在政策尚未明朗之前,开发商认为商品房需求会增加。据了解,近期南京、苏州等地新开盘的价格有所上升。这将导致开发商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加强,购房者的议价空间变窄,在商品房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的情况下,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可能会选择主动违约,进而可能引发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违约纠纷。

  调查还认为,“国五条”后,租金价格有所上升,出租人解除合同纠纷可能增多。出租人基于对政策的猜测,认为二手房交易量在新政实施后将会萎缩,刚性需求者的购房愿望得不到满足,选择租房而非买房的人群可能增多。据了解,近期南京租赁市场的租金价格有所提振。出租人为了寻求更高的租金回报,提前解除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情形可能增多。

  省高院:“假戏真做”法不帮你

  结合前几次房产新政出台的情况,江苏省高院预计在各地实施细则出台后,有可能出现假离婚“假戏真做”等六类纠纷增多现象。对此,省高院认为,“国五条”出台的目的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面对可能发生的房地产纠纷,法院会准确把握“国五条”的精神实质,加强案件甄别,对于发现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买房、违规购买保障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准确认定真实的交易关系,依法裁判。

  省高院表示,对于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存在伪造合同、对房屋买卖事实争议较大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情形的,应当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国五条”后六类规避税收怪现象

  一是假离婚情形,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约定将原有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名下无房产,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或贷款优惠。实践中可能出现假戏真做,没有分得财产的夫妻一方主张协议离婚无效而引发纠纷。

  二是签订“阴阳合同”。通过做低交易价格达到避税目的。或者通过虚报装修价格,增加应当扣除的费用以规避税收。之后合同履行中可能引发双方对合同真实性以及房屋真实价格的纠纷。

  三是借名购房情形。购房人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名义购房人与实际购房人均主张其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争夺房屋所有权的纠纷。

  四是以房抵债情形。买卖双方通过签订虚假民间借贷合同,合同中约定以房抵债,达到规避限购和税收的目的。

  五是中介机构违规情形。房产中介公司为了招揽业务,多赚佣金,帮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或者提供诸如办假离婚、伪造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建议,规避房产新政。

  六是商业用房、保障房纠纷。由于商铺、车库等经营性用房不受新政调控影响,投资此类房产的情形会增多,诸如商铺使用权出售纠纷、包租销售纠纷等可能增多。此外,有的刚性需求者可能将目光转向保障房,一些购房人购买保障房后,约定等符合上市条件后再行过户,随着房价的涨跌到房屋过户时可能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