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和谐乡村新画卷
作者:黄丛梅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1013
自2011年起,县法院开展"无讼村居"实践创新活动。起初,社会舆论对此褒贬不一,曾有人质疑:"如果无讼,那还要法院干嘛?"然而,历经两年,无讼理念渐入人心,广获认同。2012年8月,中央电视台向全国介绍了县法院的做法。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照新对记者这样评价道:"洪泽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推出的'无讼村居'活动,化解了我县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大量矛盾与纠纷,对此县委满意,全县人民满意!"采访中,年轻的法院院长韩俊释疑道:"无讼并不等于没有案件与纠纷,而是第一对矛盾纠纷得发现早,处置在萌芽中,全力实现无讼;第二对成讼案件注重化解积怨,全力实现无判;第三对调解不成判决结案,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力实现无访。"
创建"无讼村居"
实现局部无讼少讼
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记者一行刚进距离县城20多公里的长堤村时,一张"大名片"映入眼帘:"县法院行政庭审判员石成铸,电话号码18936778220"。同行的副院长袁爱军说,全县各村居都将法官的单位、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制作成了公示牌,悬挂在挂钩的联系点,这样便于法官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2012年4月13日上午10时,东双沟法庭庭长严刚在开完一个庭正写法律文书时接到一个电话:
"喂,是严法官吗?"电话那头传来苍老的男声。"哦,老人家,我是严刚,有事您请讲。"
"我是淮徐村的,看到村口的牌子就打了这个电话。现在我老太婆、儿子、儿媳都不管我,我没法活了……"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哽咽起来。
这天中午1时30分,当严刚来到仁和镇淮徐村的约定地点时,眼前的情景让他吃惊:一位老人住在灌溉堤坝边的茅草棚里,头发花白,衣服褴褛。老人叫徐学年,74岁,早些年,因和儿子闹矛盾,一个人跑到这里搭了个小草棚,以网鱼为生。前些天在医院查出患了癌症。"死也死在家里",但老伴、儿子因徐学年八年不进家门而坚决不让其进门。看来,双方积怨已久。于是,严刚邀请村干部、民调员等前后5次上门与徐学年老伴王新梅交谈,4次找其儿子、儿媳,又与民政部门联系困难医保。21天后,徐学年在老伴、儿子的搀扶下,从破旧的小草棚里搬到了久别的家里居住。
"创建'无讼村居',实现局部无讼少讼,必须强化基层组织服务管理功能,努力形成洪泽'大无讼'环境。"据韩俊介绍,该院推行"无讼双机制",即一镇一庭室,一村一法官的挂钩机制,将全县126个中心村居全部纳入到法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范围内;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审务联动、法制联讲、社会联管、和谐联创的六联工作机制。"无讼双机制"的运行,让矛盾纠纷发现得早,进而处置得好。为此,全院驻点法官放下法槌、脱下法袍,深入渔村、社区、校区、厂区、景区等开展"无讼"建设,力求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此换取人们对"无讼"的认可和支持,使化讼、少讼乃至无讼成为法院助推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又一重要品牌。自2011年以来,洪泽县当年年底就有32个村居实现"无讼、无判、无访"。2012年年底,又有30个村居成为"无讼村居"。
构建联调机制
形成立体式定分止争系统
"多亏法官送来了治疗费,不然我女儿这辈子就完了。"这是去年5月的一天,当车祸重伤的玲玲的妈妈陈小红从民一庭副庭长吴克成手中接过20.38万元赔偿款时说的一句话。半个月前,陈小红接11岁的女儿放学回家,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小玲玲全身多处骨折,急需巨额手术费救治。经公安交警部门多次调解无效,案件进入法院诉讼。吴克成接案后启动交通事故案件联调机制,邀请警员与乡镇司法所、居委会介入调解,通过6次共同的协调,保证了小玲玲及时得到救治。
"近年来,全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大幅增加。"吴克成说,一起交赔案件,由于涉及人数较多,责任与伤残鉴定、事故理赔等整个程序走下来,当事人最终拿到赔偿款,起码要等上半年。鉴此,该院通过与交警、医疗单位、鉴定机构、保险公司职能对接,采取对抢救费用先予执行,对肇事车辆诉前保全,对重大交通事故提前介入,对损害赔偿先期支付,构建起交通事故纠纷联调机制。以2012年为例,审结354件交赔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9.76%,自动履行率为86.14%,调解撤诉率、自动履行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如果将案件调解成功,无疑会使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因此,法院始终将调解、和解作为进入诉讼案件处理的首选方式。"县政法委一位副书记介绍说,洪泽法院联动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发挥了两个优势,调动了两方面的积极性:人民法院的司法优势与联动组织的社会优势的整合;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与联动组织的参与协调积极性的融合,从而发挥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最大效能。
推进"大无讼"建设,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和专业优势,又重视社会主体的有序参与和自治功能。法官"走出去",深入基层,与基层组织紧密配合,共同化解纠纷;同时,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积极将社会各界力量"请进来"参与调解工作。"联动组织就是以参加各种类型的调解活动的形式参与到'无讼村居'的创建过程中去的。"记者了解到,除社会组织、纠纷当事人和普通群众之外,洪泽县"无讼村居"参与的主体还包括: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员、村居工作者等。
2012年,该院审结2112件民事案件,调撤率为70.4%,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为81.8%,18件重点涉诉信访全部化解,居全市法院前列,获得"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狠抓均衡结案
创造高服判息诉率
"一个案件到了法官手上,超过一个月不开庭,超过两个月不作出最终结论,当事人就会有很多想法,比如法官是不是想要让我给他送礼呢?"该院民事法官高洪洲说,2012年年初,该院审判管理强化的第一件事,就是狠抓均衡结案,出台了《洪泽法院均衡结案管理办法》,对一线办案部门实行月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双重考核。两次以上未均衡结案的部门与个人取消评先资格,并与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挂钩。办法实施后,该院结案均衡度指数、执结率指数月月提高,并带动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的提高,2012年,该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202件,居全市法院前列。
"2012年年底,我们对11件二审发改案件进行了评查,2件被评为基本合格案件,9件被评为不合格案件,并对承办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院监察室主任蒋永连说,这源于出台了《洪泽法院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和责任追究办法》,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和本院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结果分不合格、基本合格与合格三个等次,并按相应等次追究责任。院审管办主任汤涛告诉记者,该院制定了《洪泽法院法律文书审校办法》,成立了法律文书审校室,重点对判决文书从体例结构、语言表述、法律条文引用、裁判说理等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到具体承办人。形成承办人撰写、庭长核稿、签发人签发、审校室审校的四级文书把关机制。
该院还推出了司法廉洁"双十"机制,即法院监察室每十天对法官被投诉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月抽取十件已结案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该院审判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该院一审案件中有97%以上的当事人服判息诉。院监察室主任蒋永连说,2012年,法院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高服判息诉率源于群众的信任,该院公众满意率达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