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项突出问题,也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针对困扰法院的这道执行难题,通过采取执行实施分权创新举措,结合“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打造出一支属于自己的品牌“执行力”。

 

汇聚力量

 

“刚性执法”保民生。

 

“凡悦贺卡公司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批量案的圆满执结,保护了涉民生弱势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不断升级,滨湖法院执行局在确保稳定大局、着力护佑民生方面贡献很大、功不可没。”今年1月,无锡市滨湖区政法委书记唐国良在谈起法院果断采取执行方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时表示。

 

20104月底,凡悦贺卡公司在荷兰的母公司宣告破产后,该公司包括荷兰籍法人在内的高层全部携款出逃,引发了公司100多名员联合上访的群体性事件。

 

对此,滨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委政法委主持召集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召开解决有关凡悦贺卡公司维稳协调会。滨湖法院院长王春年在会上提出:“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确定该公司职工权益的金额,再由法院执行局落实执行,将执行款按比例分配。”

 

“除了一些设备与原材料,公司是否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心里都没有底,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也会竭尽全力。”分管执行工作的吉东副院长向笔者透露,去年8月,该院执行局还专门组织专案组赶赴荷兰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进行询问调查,以确认其母公司是否有财产偿还凡悦贺卡公司债务,这也成了该院历史上首次向驻外领事馆调查涉外被执行人的情况。

 

经过多方查找,该院执行局最终确定了可供执行分配财产总额为65万余元,通过向区政法委汇报后,执行局将这笔款项全部用于安置职工。

 

据悉,滨湖法院自2010年启动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以来,分别制定了《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规定》与《执行实施分权人员定职定岗规定》,改变了执行承办人“一案到底”的传统执行体制,采取“纵向分段、横向分工”的执行实施运行模式,明确每一位执行人员应做的工作范围和时间节点,从根本上提升执行工作的总体效率。

 

去年1-12月,滨湖法院执行局共新受各类执行案件1326件,加上旧存案件125件,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363件,收结案比为102.79%,执结率为93.94%,执结标的22146.55万元。

 

情法交融

 

“原情执行”谋发展。

 

“如果当时把机器厂房查封拍卖,我真是走投无路了,是法院给了我们一条生路。现在厂里的生产能力已经逐步恢复,连管理人员在内的70余名职工去年7个月的产值就达到了2000万,缴税200多万。” 谈起该案的执行,无锡某石化配件厂老总万分激动地说。

 

该石化配件厂原是50余起欠款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度负债600多万,倒闭多时。滨湖法院转变执行理念,变“一拍了之”的处罚措施为“重组盘活”的救济措施,仅一年多的时间就成功盘活了该民营企业,使其足额偿还了全部欠款,实现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的双赢。

 

在滨湖法院,这样的案例并不在少数,用该院王春年院长的话说,执行队伍既要有敢于“亮剑”的魄力,又要有“灵活转变”的司法能动力。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始终贯穿“原情执行”的理念,即在考虑案件事实的同时,还考虑到社会人情,并认真分析总结,力争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007年,某房地产公司在某市景区开发房地产时因缺乏资金,向无锡市某典当公司借款16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公司并未还款,典当公司经催讨无果后诉至滨湖法院。

 

经调查,房地产公司系陈某与香港某公司投资成立的企业,其注册资金达到2980万美元。该公司在某市的景区通过当地政府受让了国有土地6万多平方米,分别建造七十余幢别墅及一个超五星级中央酒店,别墅对外销售近八百万元一幢,中央酒店在当地政府确定为中欧论坛永久性会址,我国与欧洲等国政府要员及企业精英定期召开国际性会议。由于前期资金投入过大,加上房地产业的不景气,其公司收入仅够维持企业平时开支,除别墅及中央酒店外,几乎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局在调查清楚情况后,认为单纯从就案办案角度出发,拍卖其抵押物——房产及土地,申请人所需的前期费用较大,预计仅评估费、拍卖费用就高达近千万元,且所得价款扣除享有优先权的建设工程款外,不足以付清本案欠款。同时,如采取强制执行方式,房地产公司的损失巨大,公司极有可能倒闭,引起的社会矛盾及国际影响难以估量。所以执行局及时调整执行思路,积极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经努力,房地产公司向另一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以转让款来支付执行款项,典当公司亦放弃部分典息,双方以二千一百万元圆满了结此案。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灵山实业公司董事长吴国平也曾给予高度评价:“滨湖法院想方设法搞执行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反映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

 

高效执结

 

“联动协作”促和谐。

 

2011年年初,滨湖法院王春年院长提出“系统审判、全程管理”的工作理念,确立了立案考虑审判执行、审判便于执行、执行监督审判的“一盘棋”格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理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建立完善了两大执行工作机制,即开展定期集中执行行动以及建立完善“以执行‘110’”为核心的执行快速反应威慑机制。

 

据统计,该院全年开展的八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中,共涉及案件184件被执行人255人,集中传唤被执行人61人,执结案件47件,执结标的202.5万余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3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机制,不断强化执行措施,该院执行局还与各基层派出所签订“庭所对接协议”,确定由各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协助执行联络员,及时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同时,该院还通过全面启动拘执罪追究程序,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老赖”的惩治力度。

 

王春年表示,今后滨湖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工作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机制,充分联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街道村委、企业等单位,全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以全新的理念、更优的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