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家园更美丽
作者:潘志明 发布时间:2013-04-12 浏览次数:1042
“鱼米之乡”——吴江,在加快实践“乐居吴江”现代城市理念的同时,更加快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脚步。2012年,全区实现农业总收入58亿元,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率超过50%,创建二星、三星康居自然村384个,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村庄环境整治得到新突破。解读这些骄人的成绩,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
吴江区法院,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一直创新管理理念,努力化解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环境保护等各种矛盾纠纷。该院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建网络、重调解、强调研等手段服务和保障全区新农村建设,成效正在逐渐显现。
构建网络 打造法治好环境
跟随新农村发展的脚步,家住震泽镇某村的老赵也发家致了富。手头宽裕的他把自家的老房子翻造成了崭新的二层小洋房,并试图建造一个地下室。地下室还没完成,问题却来了,周围的六户人家将老赵告上了法庭。
邻居们认为,由于老赵的新房离周围房屋太近,且又私自建造地下室,深挖地基,导致他们家房子的地基开始下沉,墙体多处开裂,成了“危房”,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老赵停止建设并赔偿损失。而老赵却坚决不同意。
为迅速恢复融洽的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及时邀请村委会共同参与调解,并借助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特有的乡村熟人社会关系,多次找到双方做思想工作。多轮的思想工作后,双方终于协商一致,老赵停止建造地下室并向每户赔偿3万元,具体修复工作各自进行。
修复房屋的同时,破损的乡邻关系也在慢慢复合。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在2008年,吴江法院就早抓先机,研究制定《为吴江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化解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为侧重点,全力服务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多年来,该院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借助和谐共建活动扩大服务效果。院党组书记、院长金玉平介绍:“从庭所共建到‘两所一庭’,再到‘五点五员’,我们正努力编织一张大调解网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点”,即在全区九个镇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法制宣传点,“五员”即借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专业咨询员、审判监督员的力量与优势,通过点面结合,构建“网格式”的纠纷化解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化解体系建立半年多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近千起,得到辖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出谋划策 司法建议惠民生
在桃源镇,有不少从事化工废桶翻新业务的正规企业,还有一批藏身村落的地下小作坊。为节约成本,很多小作坊在清洗旧桶时随意排放含毒污水,一度严重影响了太湖地区的环境,对村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2011年上半年,吴江法院展开专题调研,通过实地勘察、听取民意等方式,最终形成了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关于促进太湖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对重大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工商部门及时取缔非法作坊等司法建议。
法官们还利用休息日深入桃源镇青云社区等地,组织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题法制宣传,以典型案例说法析理。据环保部门反馈,当地有关污染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司法建议成为吴江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在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该院注意发现和分析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今年初,吴江法院在审理的多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发现,同里镇某村的很多村民把自家承包的农田流转发包给村外人员。由于发包是由承包农田的村民或村民小组自行组织的,村委会对具体的发包情况根本不清楚。“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涉及村委会,由于发包村民与承包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村委会在事后收集证据上就会处于被动地位”,该院民一庭庭长柳献东道出村委会管理中的漏洞。
之后,吴江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村村委会加强对农田承包的管理,及时了解村民对外发包农田的情况,并取得相关书面凭证,如合同书等。一周后,村委会发来回函表示感谢。
巡回审判 服务送到家门口
家住横扇某村的岳母和女婿分别结欠同一原告数万元货款。两人的抵触情绪很大,都不愿到庭处理纠纷。承办法官直接进村到户做工作,在取得初步进展后又巧妙利用设在横扇的巡回法庭这一便利场所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岳母主动联系女婿来庭处理,纠纷顺利解决。老人家说:“虽然我嘴上凶,但我心理有数的,你们法官为我着想,直接到横扇来开庭,方便了我,该我付的钱我会付的。”
在努力保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吴江法院积极设立法律服务室、调解工作室,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同时结合“党员干部进万家”活动,了解民意,送法上门。2012年,该院进村开展巡回审判400余场,向村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
送法过程中,吴江法院还注重服务和保护逐步发展的村级经济,法官主动为村里的企业提出建议,防范管理漏洞,及时为企业解决矛盾纠纷。
老张来自重庆农村,到吴江盛泽某村的一家预制厂打工,因不慎触动电闸,右脚卷进搅拌机,造成八级伤残。老张把预制厂老板吴某及作为预制厂场地出租人的村委会告上法庭。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老张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预制厂小本经营的难处,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同时努力向村委会争取一些补偿。最终,老张与吴老板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虽无责但也愿意作些补偿,案件取得了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