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绿荫
作者:周长丽 卢宁 马俐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1091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苏州吴中区人民法院着力想弱势群体之所想、解弱势群体之所难、办弱势群体之所需,从服务、制度等多方面强力保障残疾、老年及未成年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庇佑民生、关爱成长的司法绿荫。
“三心”服务情动残障当事人
张龙是一名聋哑人,因劳动争议将自己就职的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工资2500元、超额完成任务奖金100元和加班费400元。考虑到请聋哑翻译费用较高,为减轻张龙的负担,承办法官选择书面交流的方式审理该案。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较真的张龙却不愿接受,坚决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明确他加班的事实;被告虽然念及张龙曾为公司辛勤工作,愿意支付3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却否认他有加班事实。张龙是特殊人士,经济困难,再就业也需要一定时间,即便调解未成,承办法官还是劝被告将3000元提存到法院。为使张龙尽快拿到钱款,法官旋即着手写判决书,从证据及法理出发全面分析不支持张龙关于加班费诉请的原因,载明了被告在调解阶段自发将3000元交付法院提存的事实,并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25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劳动报酬100元,驳回原告要求加班费的诉请。为使张龙理解、服从判决,承办法官特意向原、被告当面送达判决书,不厌其烦地与张龙笔谈,为其进行法律释明;被告则表示仍愿意给付张龙3000元。初接到判决,张龙颇为不满,“我要把判决书挂到网上,让网友和有关部门评论评论!”他在纸上写道。第二天,张龙来法院领取履行款,一改昨日的态度,激动地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我多方面询问过了,看过判决书的人都赞判决公正,我为之前的固执表示歉意,感谢法院的秉公执法、人性化办案!”
吴中法院致力于“让弱势群体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和受尊重的官司”,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在服务弱势群体时加倍付出热心、耐心与细心。如诉讼服务中心为残疾、老年、未成年当事人优先立案、快速立案,并提供详尽的诉讼指导;业务庭对涉弱势群体案件优先排期开庭,提高审理效率,主动与当事人交心谈心,以尊重的态度赢得当事人信任,以平和的沟通换取当事人理解。
创新机制 呵护未成年被告人
对涉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吴中法院怀着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创新做好权利保护和教育感化工作。如组建以女性人民陪审员为主体的“爱心妈妈团”,按规定开展社会调查、法庭教育、诉讼调解、回访帮教等方面的工作;联合吴中区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出台《吴中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帮助未成年罪犯“无痕迹”回归社会,实现对未成年人刑罚后遗效果最小化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
为破解刑事审判实践中部分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难题,吴中法院于2011年形成邀请“爱心妈妈团”成员、教师和具有心理辅导资格的社会人士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案件审理的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全程保护和司法引航。新疆孩子小北初中辍学后在苏州打工,因为生活拮据,便跟着其他大孩子一块抢劫。由于路途遥远、家境贫寒,小北的父母无法来苏参加诉讼。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爱心妈妈团”成员谢景芳受法庭指派当上了小北的“代理家长”。看守所里,谢景芳和小北长谈良久,了解了小北的成长经历和因缺乏家庭关爱导致犯罪的过程,突破了他的心防,赢得了他的信赖。得知小北没有御寒衣物抵抗苏州的湿冷后,谢景芳与法官一起为他送去了冬衣。开庭时,谢景芳依法代行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并充分发表意见,运用专业知识缓解小北紧张、疑惧的心理,辅助诉讼程序正常推进。最后陈述前,谢景芳对小北进行关怀教育,劝导他正确看待自己的父母,强化家庭责任与社会担当。小北噙着悔恨的泪水,坚定地说:“谢谢景芳妈妈对我的鼓励和帮助,我会听景芳妈妈和法官阿姨的教导,自省自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