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0年江苏省法院全面部署和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以来,取得显著成果。继2010年江苏高院、徐州、淮安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后,2012年南京中院、东台市法院、江阴市法院和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法院等4家单位又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据江苏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截止2012年,全省法院除拟重建或正在建设和维修的审判法庭外,其他所有审判法庭均完成庭审“三同步”建设。淮安等地法院在此基础上,还积极探索远程视频审理模式,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设立远程审理点,落实司法公开。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江苏法院网”统一发布庭审公告,方便群众凭有效身份证件选择旁听庭审;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群体旁听部分典型性案件。全面推进各类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目前除庭前调解撤诉的案件外,商事、知识产权以及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其中徐州、淮安、镇江、南通中院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率均超过80%。2012年,省法院共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15次,全省法院庭审直播356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2012年江苏省人民法庭巡回审结案件131720件,巡回审判率达56.27%,同比上升15.22个百分点。

  此外,江苏高院还公布了2013年重点推进的4个司法公开项目:逐步开展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工作,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条文具体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推进执行异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开庭审理工作;推进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公开,依法保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