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金睿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1359
今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2012)》中,江苏高院司法透明度名列全国高级法院第二位,较2011年前进两个位次。
位次的前进离不开司法公开的全面推进和进一步深化。目前,全省共有江苏高院,常州、徐州、淮安、南京中院,东台市法院、江阴市法院和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共8家“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昨天,江苏高院通报了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最新情况及下一步继续推进的主要工作安排。
立案是当事人感知法院工作的首要环节。2012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全年服务中心共为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28388人次。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供便民服务,南京中院还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网络实现立案咨询、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并组织资深法官、志愿者群体与网民实时对话。仅半年,网页浏览量已超过17万次。
立案公开,更要庭审公开。把庭审搬上网,让老百姓看得见。去年一年,省高院共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15次,全省法院庭审直播356场次。无锡中院与太湖明珠网联合开办《庭审在线》网络直播栏目,定期选择民众关注度较高、具有典型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直播,网民甚至可以24小时进行网上点播。
执行公开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省高院制定的《执行案件实施工作期限管理及进程告知规定》,从执行节点控制、执行进程告知和执行流程管理三方面入手,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与处置时间、执行款物交接时间等37个执行案件重要时间节点,并要求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行程序中的重要步骤和措施。据统计,至去年三季度,全省各级法院以书面、电话、口头、网上等方式,累计告知信息近25万次。省高院司改办负责人吕娜告诉记者,从对全省26家法院共计256名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回访情况来看,有93.75%的当事人表示,法院能及时告知其案件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执行进程。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也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渠道。截至去年年底,全省法院通过“江苏法院网”发布各类裁判文书共计74047篇,同比有了大幅增长。全省121家法院中,117家法院已开通并运行互联网站,互联网站开通率为96.7%。目前,“江苏法院网”角色定位已由“新闻媒体”逐渐转变为“政务网站”,成为法院重要的司法公开平台。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年将重点推进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和二审改判案件判决书中附录法律条文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以便当事人及时了解和行使相关权力、履行相关义务,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的认同度。”在此基础上,全省法院还将推进执行异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开庭审理工作,推进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公开,同时依法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