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司法透明度跃两位次 名列全国高院第二位
作者:米格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1164
去年,江苏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28388人次,高院司法透明度位居全国第二。今日上午,江苏省高级法院通报了江苏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希望能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介绍,2010年底到2011年初,江苏省法院全面部署推进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过去的一年,江苏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
2010年,江苏高院、常州、徐州、淮安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2年,南京中院、东台市法院、江阴市法院和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法院等4家单位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江苏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以《改革动态》或会议交流的形式向全国法院推介。今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2012)》中,江苏高院司法透明度名列全国高级法院第二位,较去年前进两个位次。徐州中院、无锡中院司法透明度继续入围中级法院前十位。
记者了解到,去年江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28388人次,其中,提供案件查询129085人次,诉讼指导121702人次,法律咨询104635人次,判后答疑29629人次,约见法官95799人次,接转材料88681件次,执行督促72074件次,办理公告24501件次。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人民陪审员达5976名,比重新选任前增加1790名;一审陪审率达91.23%,同比上升10.69个百分点。六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去年,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结案件131720件,巡回审判率达56.27%,同比上升15.22个百分点。
江苏省高院表示,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和基本诉讼制度,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更是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江苏各级法院将不断抓落实、促深化、强规范、求提升,努力实现更高标准的“阳光司法”,同时也希望能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