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扬,现任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2008年3月被任命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陪审工作中,我常常在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做好陪审工作,如何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加强学习,不让陪审变陪坐。要搞好陪审工作,就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既要掌握人民陪审员职责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又要掌握基础的审判技能。如果连起码的法律知识都不知道,工作没有责任感,就会让陪审成为“陪坐”。我们陪审员,大多工作生活在基层,虽然多数时间要忙于本职工作,但抽出必要的时间加强业务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五年来,我每天至少抽出一个小时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参审的案例对照思考,举一反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能力,使自己更好地胜任陪审工作。

  积极参审,不让陪审走过场。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来自普通百姓,最能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也最能了解普通百姓的诉求。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特殊身份的优势,积极开展工作,既要主持法律的公道,又要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研究的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当好“裁判员”,充分考虑案件终结后的社会效果;在参与案件调解时,当好“调解员”,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及时有效地促成当事人息诉;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时,当好“协理员”,结合联系面广的优势,做好协调、理顺关系的工作;在参与信访申诉案件时,当好“消防员”,做好控访和息访工作;在参与法律宣传教育时,当好“宣传员”,用百姓的语言普及好法律知识。

  严格纪律,不让陪审变味。人民陪审员虽不是法官,但在参与审判过程中,同样具有法官的职权。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坚定公正、廉洁、为民的意识。全国模范法官、广陵法院副院长郭祝山常说,“做人要有硬气,工作才有正气,当事人才能服气。”这句话让我感受颇深,也逐渐成为我陪审员生涯的一条行为准则。我想,只有搞好自身作风建设,培养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审判作风,才能成为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合格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