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打造诚信企业金字招牌
作者:张宽明 杨海平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1036
开栏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4月17日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本报从今天起开设“加强公正司法 推进依法治国”专栏。专栏力求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充分反映各地法院为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改进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敬请读者关注。
法院授给的这块牌子公信度高,欧洲捷克客商来考察,看到这块奖牌直点头,与我们签订了常年采购合同,今年成交额超过100万美元。”近日,地处金湖的江苏坤宇集团总经理凌太保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牵头开展“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大加赞赏。
自2011年开始,由金湖法院发起,县工商、国税、地税、人社、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县年产值超2000万元的186家工业企业中开展“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底,对无群体性纠纷、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情形、无生产伪劣产品行为、无税收违法事件、无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企业,由法院等六个单位联合授予“零违法无失信企业”铜牌。去年底,20家企业捧得这一铜牌。
“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纠纷就会减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就会增多。”金湖法院院长朱介进告诉记者开展这一活动的初衷,一方面是促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另一方面是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经济纠纷,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据朱介进介绍,该院联合有关单位出台了《开展“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细化了22条考核指标。开展这一活动后,全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减少526件,约占上年度36%,受理涉企案件减少532件。现在,全县争捧“零违法无失信企业”铜牌的氛围浓厚。这主要是因为,在金湖形成了“诚信经营路路畅通,失信企业步步难行”的大氛围。
金湖工商局副局长赵建中介绍说,对于获得铜牌的企业,优先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企业年检、商标申请等事项随到随办。获得铜牌的江苏协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去年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顺利申报了产品知名商标。而对于失信企业,如某仪表销售企业名不副实,工商实行重点检查,责令改正。中国人民银行金湖县支行副行长倪彩霞说,江苏小铁人机床有限公司获得铜牌后,今年银行又及时增加授信500万元。县人社局副局长冀益宏介绍,年初出现用工紧张状况,该局优先为获得铜牌的江苏金石阀业有限公司送工68人。
“我们参加招投标,都要介绍法院给我们发的这块铜牌,这样信誉度高!”江苏协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新说。
司法引导社会诚信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信”建设是一套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担当。
司法,理应担负起引导、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任。一方面,人民法院要通过司法裁判职能,肯定守信行为,否定失信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司法引导诚信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惩恶扬善,鼓励诚实守信,弘扬良好风尚。金湖法院牵头开展“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有助于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