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

  昨天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11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据统计,去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8.87万件,同比增长4%。全省法院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5年保持全国法院领先位次。

  会上还通报了我省2011年12起典型案例,包括我市“秀英体”字库侵权案、瘦肉精案等一批案件。另外,引起普遍关注的高淳陶瓷内幕交易案也入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简称中电集团)总会计师杜兰库,在获得十四所收购重组高淳陶瓷公司股权事项后,向妻子泄露了这一内幕信息,他们在购买股票获利421万元的同时,多名亲戚也跟风买进股票,获利1200多万元。去年年底,杜兰库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25万元。

  高淳陶瓷股票连拉10个涨停板,牵出“老鼠仓”

  2009年4月21日,高淳陶瓷股票因重组停牌,此前一天,这只长期低迷的股票拉出罕见的涨停板。一个月后,这只股票复牌后接连拉出10个涨停板,股价从停牌前的8.13元飙升至21.07元。

  这只股票的连续拉升,源于十四所收购高淳陶瓷公司的国有股份。

  但是,证监部门发现,股票异动的背后,还因为有人泄露了重组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经调查认定,十四所并购、重组高淳陶瓷公司借壳上市的预案在公开前属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为2009年3月6日至4月20日。

  但这一信息早在3月下旬遭人为泄露,有多笔资金在股票停牌前介入,并在复牌后卖出。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这一“老鼠仓”案件。

  中电集团原总会计师听汇报时获悉内幕,与妻联手买入“高淳陶瓷”

  消息是谁透露出去的?有关部门很快发现,时任中电集团总会计师的杜兰库及其妻子刘乃华,在2009年的4月2日至20日分别大量买入高淳陶瓷股票,他们的多个亲属,也跟风买进。

  而杜兰库是在听取并购重组“汇报”时,获悉了内幕消息。

  原来,十四所收购重组高淳陶瓷公司股权事项,属中电集团重大对外投资项目。杜兰库作为该集团总会计师,全程参与了十四所并购、重组项目的审核工作。

  2009年3月23日晚,杜兰库在南京听取了十四所负责人汇报该所拟并购、重组南京地区股份制企业上市等内容后,于当年4月1日将信息告知其妻刘乃华。

  当年4月2日至20日间,杜兰库、刘乃华分别通过个人股票交易账户,及将资金转入亲属股票交易账户中,买入高淳陶瓷股票。其中杜兰库单独买入高淳陶瓷股票共计22.3万股,杜兰库、刘乃华共同操作买入高淳陶瓷股票13.71万股,后均在高淳陶瓷股票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421万余元。

  当年4月初,刘乃华还将从杜兰库处获悉的重组信息告知亲属赵丽梅、刘宇斌、刘迺祥(均另案处理),此后赵丽梅、刘宇斌、刘迺祥共计买入高淳陶瓷股票78.4641万股,非法获利1200多万元。

  杜兰库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425万元

  无锡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杜兰库参与十四所并购重组高淳陶瓷公司资产事项,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了内幕信息,系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刘乃华从杜兰库处获悉内幕信息,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两人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刘乃华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杜兰库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刘乃华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去年12月,无锡市中院对杜兰库、刘乃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决认定杜兰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5万元;刘乃华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