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称中小企业成劳动案重灾区
作者:丁国锋 马超 发布时间:2013-05-06 浏览次数:1004
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5周年之际,今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省劳动争议审判蓝皮书》。蓝皮书指出,中小企业不规范用工仍较普遍,已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灾区”。
蓝皮书披露,该院2012年新收劳动争议案47306件,上升幅度仅次于劳动合同法实施第一年劳动争议集中爆发期,收案数创历史同期收案最高值。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争议多发,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制造业、建筑业、纺织加工及服务业等行业,但2012年以来,造船、光伏、电子等行业的劳动争议有增多迹象。此外,中小微企业成为劳动争议主体,占全部争议的80%,尤其是小型租赁经营企业,劳资纠纷上升明显。
“由于中小企业一般资产规模较小、用工人数较少、从业人员外来人口多,企业主一旦资金链断裂,往往弃企避债,极易引发劳资纠纷。”江苏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的“新法过渡期不适症”尚未消解,不规范用工行为仍较普遍,导致其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灾区”。
该负责人表示,受固有管理模式及行业经营环境影响,很多中小企业仍采用熟人式、信任型用工等家庭管理模式,而这类企业存在规模小、资金少、盈利空间小、工作岗位少、人才和知识受限等客观原因,使其在劳动用工管理以及遵守劳动法律、政策方面面临较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