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劳动争议案件数持续增长 预计今后仍高位运行
作者:米格 发布时间:2013-05-06 浏览次数:1021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2年江苏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达47306件,同比上升28.07%,上升幅度仅次于2008年,预计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这是记者今日从江苏省高级法院获得的消息。今日该院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争议审判蓝皮书(2008-2012年),以及2012年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2008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第一年劳动争议集中爆发期,收案数创历史同期收案最高值。2008年,江苏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29862件,比2007年的12480件增长了140%。2009年至2011年,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增幅显著放缓,但案件总量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三年分别受理33362件、34111件和36937件,增长幅度分别为11%、2.25%和8.28%。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且波动较大。
据介绍,尤其是2012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成本上升、外贸订单减少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叠加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生产规模缩减,经营压力加大,由此导致企业整体拖欠工资,企业主弃企逃逸现象频发,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随之大幅上升。从地区分布情况看,除常州地区外,其他12个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全部上升,淮安、泰州、宿迁、无锡收案数同比均超过50%。
经江苏省高级法院总结,劳动密集型企业是争议多发领域,中小微企业成争议主体。案件形态日益复杂多元,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占比较高,案件数量显著增多。群体性纠纷居高不下,形成原因较为复杂。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是,中小企业的“新法过渡期不适症”尚未消解。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互信合作意识尚未确立。良性互动化解劳资纠纷的“三驾马车”尚未形成。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劳动立法尚不完善。
据此,该院预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扩散和蔓延,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力度加大,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在今后一段时期,预计江苏省的劳动争议案件仍将处于多发、高位运行态势。劳动争议纠纷的主体将更加复杂。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将较快增长。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可能短期内爆发。
为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该院认为,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仅仅依靠诉讼的“事后救济”远远不够,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并在发生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后及时妥善处理。
该院建议,加强对劳资双方的规范引导,营造诚信、合作的职业伦理观。加强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充分调动劳动者的创新热情。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切实发挥维权和监督职能。加强对新法的主动应对,依法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的新问题研究,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