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物细无声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3-05-06 浏览次数:1124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主力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既感到神圣光荣,又觉得责任重大。”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朱保东经常这样勉励自己。在法院工作近30年,他兢兢业业,扎实苦干,怀着对群众的无私挚爱,用司法为民的行动铸就了一片和谐的天空。近年来,他多次被授予“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称号,2009年省高院授予“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先进个人”称号,宿城区劳动模范、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打铁须得自身硬
朱保东自2009年担任庭室负责人以来,他先后任民二庭、洋河法庭、民一庭负责人,除了仍坚持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去“啃硬骨头”外,他更倾囊而授其十余年法官经验,从公正为人、秉公执法等诸多方面引导所在的庭室干警。关于带头办案,他每年给每个法官一些疑难案件的 “出让”名额,把一些年轻法官不乐意办理的案件或者特别耗时的复杂案件接过来办理,名额用完则必须办理。这样既能减轻其他法官心理压力,又能激发其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关于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工作,他首先敦促年轻法官树立学习意识,树立法官职业荣誉感。其次,通过签发文书及时指导年轻法官。法律文书最能反映出法官不足,他通过严把文书签发关---三级四关把关制,切实指导年轻法官提升司法技能和服务水平。即由专业组长首签,庭长严把四关(即语言文字关、证据关、逻辑思维关和法条适用关),必要时由分管院长签发的三级签发制。他通过对签发文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轻法官沟通,使法官在个案不断纠错中逐步成长。再次,通过自身实际裁判指引年轻法官。年轻法官多是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法科人员,并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的是如何适用法律的实践技能、经验以及信奉法律的心灵向导。为此,他除了及时传授司法技能外,更以实际行动影响年轻法官,力求“润物细无声”。在他的带领下,庭内年轻法官迅速成长。
公正司法赢民心
“人民满意我心安”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真正待当事人为亲人,满腔热情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实现“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去年3月,宿城区某企业的一辆货车外出时将一名在宿迁打工的安徽籍民工何某撞成重伤,给何某造成了3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但该企业拒不支付何某的经济损失。何某到法院起诉后,朱保东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此案。企业的代理人开庭时态度强硬,声称坚决不与原告调解,也没钱赔。为及时保护何某的合法权益,朱保东对被告代理人作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使被告代理人明白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企业赔偿了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经济损失近30万元。当何某从朱保东手里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感谢宿城法院的法官,是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后来,何某委托他的工友们,给法院送来了一面绣着“公正严明、守护正义”的锦旗。
廉洁办案树形象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朱保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恪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时刻警示自己,恪守职业道德,努力维护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朱保东一位同班同学的亲戚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去年9月的一天,为了能够降低赔偿金额,他的同学来到朱保东的办公室,将一张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扔在办公桌上就走了。第二天一早,朱保东专程赶到他的同学家中,将购物卡退了回去,并严厉批评了他。后来朱保东依法对他同学亲戚的案件作出了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