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全国模范法官的“调解经”
作者:杨梅花 发布时间:2013-05-14 浏览次数:1104
蔡裕华,全国模范法官,现任徐州市中院民一庭调解合议庭审判长,他善用调解艺术,坚持用智慧和真诚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所审理的民事案件70%以上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他工作的第“十六法庭”在我市家喻户晓,他始终心系群众,用耐心和爱心善待每一个当事人,广受群众赞誉,被大家亲切称为“金牌调解”。
“公正是矛盾特效药”
在一起婆婆告儿媳返还房产证件的案件中,蔡裕华开庭前发现原告婆婆年过七十,身患疾病,行走不方便,于是将原计划安排在三楼的开庭临时调到了一楼,这样老太太就可以少上楼了。老太太的儿媳看着法官都这样照顾老人,非常感动,还没开庭,就提出同意和解,还搀着婆婆一起出了法院大门。
还有一次,一对当事人因为租金纠纷打起了官司,承办法官提出了800元租金的调解意见,但租赁方就不同意给,只好等待判决。蔡裕华知道后,他了解双方的矛盾,给双方“摆理”,最后提出了1000元租金的调解意见,没想到,租赁方竟欣然同意。还有许多同事们都认为非判不可的案件,经过蔡裕华的这剂“特效药”也都化解了。这剂“特效药”是什么,蔡裕华说:“秉承着一颗善意的心,让双方感到法律的公正,调解只是水到渠成的事。”
“调解是一门手艺”
1997年9月,从部队转业至徐州中院的蔡裕华,被安排在民一庭当书记员。为适应法院工作要求,他以惊人的毅力,在短短2年时间里,先后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并顺利通过了全国审判员资格考试,后又被选任为审判长,让周围的领导和同事无不暗暗惊叹。
在担任书记员期间,他抓住一切机会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了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户”,练就了一手调解的“绝活”。他要求自己每个案件的审理都要成典范,每份法律文书都要成精品。先后归纳总结出了“成本核算法、旁征博引法、以案解怨法、因时就势法、圆桌协调法、集诉统调法”等一系列的“调解经”,被大家争相学习和效仿。
同事们说:对于他,调解是一门艺术,是一手绝活。其实除了娴熟的调解技巧外,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蔡裕华将更多的真情实感融在了调解工作中。他把倾听当作一把解开心结的钥匙,让双方当事人尽情倾诉他们的想法和要求,在大量的信息中,查明案件的真相,深挖纠纷的源头,把握冲突的焦点,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寻求利益平衡点促成调解。
“事了”“心顺”才是“真了”
蔡裕华多年的调解经验认为,看似普通的纠纷,往往另有原因。这就需要法官认真仔细,多问几个为什么,尽可能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实实在在把“事”了了,只有“事了”、“心顺”才是“真了”。
一次,一位92岁高龄的老太太状告大女儿,要求女儿返还征地拆迁款。为了摸清病根,对症下药,蔡裕华和双方聊起家常,在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蔡裕华一方面向老人的女儿们传达法律知识,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都应尽的义务。一方面耐心说服其余几个女儿考虑到大姐已独自赡养老人多年,从情理的角度,酌情作出让步。最终提出了大家都能接受的调解意见。既解决了补偿款问题,又为老人赡养提供了保障。老姐妹们都点头同意,大女儿也连忙表态愿意继续赡养老人。
蔡裕华连续七年在徐州中院创造了“结案数量最多、审理时间最短、调解结案率最高、发回改判案件率最低、信访案件最少”的五个之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省人民满意法官”、“调解能手”、“政法杰出卫士”等20多项殊荣,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他用理解和尊重,缩短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