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关键在人,培养一批优秀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对于法院工作来说责任重大,他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洪泽法院院长韩俊说。该院党组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固本强基之关键,以“全市创一流、全省争先进、全国有特色”为目标定位,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障法律有效实施为第一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治之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12年该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被淮安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被市妇委会表彰为“淮安市‘法护家园’系列行动先进集体”、被淮安中院表彰为 “创新创优项目优秀奖”,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责任目标考核先进集体”等多项先进。此外,法院4个部门、31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和县委、县政府表彰。2012年该院服判息诉率指数为97.54%,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公众满意度为98.21%,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

 

分类管理增能力

 

抓好领导领导班子建设。院领导带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党组中心组“一二三四”学习考核机制,规定院领导每年至少参审10件案件,每周交叉审校1份法律文书,每年至少发表1篇市级以上调研文章,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做好做好裁判等示范作用。抓好中层干部建设。开展了以“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为主题的中层干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改进中层干部思想、学习、工作和纪律作风,提升其部门管理、沟通协调、创先争优、真抓实干的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制定出台《“五好”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意见》,每月双周二晚举办“青春夜校大讲堂”,开展青年干警“四个一”调研信息宣传写作考核。建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全年共择优选拔6名同志担任中层干部,落实5名干警的科级待遇,法警大队落实了副科职,提拔1名同志进院领导班子。

 

规范行为强裁判

 

针对近年来过于追求调解率,法官不愿去查明案件事实、不愿意判决、裁判思路不清、裁判质量不高,法官依法裁判能力有所蜕化的现象,出台实施民商事、刑事、行政庭审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书记员工作规范等7个规范性文件,突出解决庭审不够规范、文书质量不高、司法辅助技能不强等问题。制定《洪泽法院法律文书审校办法》并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法律文书审校室,从文书的体系结构、语言表述、法律条文引用、裁判说理等进行评析,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反馈到具体承办人,从而保证了文书不仅在法律适用上也在语言体系上的严谨与规范。

 

督查考核促实效

 

纪检监察部门的督查职责,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监控系统效能,由2名同志专职对考勤、办公、谈话、开庭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坚持一天一通报,对各类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单督办,各承办部门、责任人要对通报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行为不纠正不放过。开展狠刹吃请风、请托风活动,出台法院工作人员参加非公务宴请报备制度,对每位法官所办案件中特定诉讼代理人出现频率进行统计分析,回访当事人,防范制止法官给当事人介绍律师现象,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文化建设强信念

 

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崇法尚德 守廉 亲民 求实 争先”淮安法院精神,以先进文化打造品格,引领行动。打造学习型、健康型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举办“创先争优、奉献岗位”演讲比赛;组建篮球、摄影、骑行等兴趣小组,举办湖滨踏青、趣味运动会等活动。院工会组织成立羽毛球、篮球、乒乓球、骑行等多项兴趣小组,鼓励干警动起来,院团委、妇联、工会适时组织演讲比赛、拓展训练等活动,使干警既放松了身心又强健了体格。

 

群众工作用真劲

 

切实把司法保民、便民、安民、惠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回答好“为谁执法、为谁办案、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做好五件实事惠民生:开办洪泽法院互联网门户网,建成网上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理案件800余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费111万余元,对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34名申请执行人给司法援助,援助金额达40余万元;开展“十百千万”法制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公布防范诉讼诈骗举报电话、宣传“醉驾”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与法同行,法官说法”司法服务等活动;开通12368声讯查询系统。积极开辟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在加强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法律释明、教群众如何打官司等诉讼指导工作的同时,强化对诉讼风险告知以及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消极影响等的息诉工作,引导当事人充分选择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成讼民生案件精心审理,真正使审判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2012年,该院审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拖欠工程款等民生案件1202件,调解撤诉率达76%

 

能力建设显成效

 

为提高法官案件办理效率,防止案件出现久拖不判情况,去年初该院制定了《洪泽法院均衡结案管理办法》,对一线办案部门实行月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双重考核,并与日常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全院案件的结案均衡度明显提升。院审管办对重点指标和薄弱指标进行了动态监控,实行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办,保证各项指标的均衡发展。同时强化日常跟踪监管,对超法定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实行逐案过堂,避免人为拖延办案。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实施,全院干警劲往一处使,2012年该院审判绩效综合指数91.51%,位居全省第27位,该院9项指标居全市前列,7项指标居全省前列。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225.8件,更有法官办理案件数达到60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