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双十工程”
作者:何寿青 祁若冰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1013
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着力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倾心打造“构建十大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十类巡回审判”的“双十工程”,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2012年初,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双十工程”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构建十大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十类巡回审判活动,即金融借贷纠纷联动平台、消费维权纠纷联动平台、化解劳动争议联动平台、化解涉农纠纷联动平台、交通事故纠纷联动平台、医疗损害赔偿联动平台、少年维权工作联动平台、婚姻家庭纠纷联动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联动平台与服务项目建设联动平台等,推进对应十类纠纷案件巡回审判活动,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紧密结合起来。
■梳理排查
坚持源头把脉
近年来,高邮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金融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涉农以及婚姻家庭等领域,这些领域的矛盾纠纷所占的权重在80%以上,为了整合有限的诉讼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化解上述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最终确立了构建十大联动平台、推进对应十类纠纷案件巡回审判的“双十工程”,其主要目标就是力图从源头上开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密钥。
“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梳理排查”是“双十工程”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该院利用十大联动平台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对全市范围各个领域潜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细致排查,并制作排查手记。定期与联动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全面掌握相关社会矛盾的背景、特点和动态,对可能发生的复杂纠纷,迅速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化解处置方案。今年以来,各联动平台共开展集中排查活动16次,提前介入并妥善化解重大矛盾25件。
矛盾纠纷的引起与发生是有一定规律的,只要能及早地抓住倾向性、苗头性环节,就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邮法院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矛盾纠纷化解思路,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初的萌芽状态。
在工作中,该院借助联动平台的辐射效应,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全力整合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多方争取化解矛盾的社会资源。去年,该院与市民政部门建立了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对接机制,顺利化解8件“老大难”涉诉信访纠纷,在各联动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协调解决涉诉纠纷700余件。
为了拓展案件审理社会效果,高邮法院坚持将巡回审判常态化。精心选择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旁听,把庭审现场送到田间地头、工厂学校和乡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500余次,实现了“化解一案、协调一片”的工作目标。结合巡回审判,把调查研究作为防范纠纷的主要方式。
去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乡村治理、民间借贷等专题调研12次,共编发司法建议和情况反映70余条,相关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领导批示肯定18次。
■联动应对
追求化解实效
“化解一个矛盾,增进一次社会和谐;审好一个案子,增加一次民众认同;服务一个百姓,赢得众多民心。我们就是要通过精细化的司法服务,通过打造'双十工程',努力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推动者和积极参与者。”高邮市法院院长韩雪峰说。
去年4月,总投资达50亿元的秦邮特种金属材料项目供电接入工程塔基建设因征地拆迁补偿等事宜受到当地村民阻挠,被迫停工,其他沿线村民也纷纷意图通过阻碍施工谋求不当利益,这对已经投资20多亿元并且即将投产的项目进度造成严重影响,引起市委领导高度关注。当年5月2日,项目方诉至高邮法院请求排除妨碍,并申请先予执行。
高邮法院受理后发现,纠纷发生地奥林村涉及总共25户100余人,同时全长38.5公里的供电线路沿途影响到600余户5000余人。因而,此案如果处理不妥,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后果不堪设想。为此,该院迅速启动联动机制,3次牵头召集公安、供电、镇村基层组织商议协调,明确了“一揽子”解决的总体思路,制定排妨预案;同时深入各村组农户,征求群众对于安全施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和正当意见,并适时开展宣传教育,分别接触重点人员,讲明违法妨碍的法律后果。当年6月上旬,该案涉事多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使得供电工程得以顺利进行,此案的处理最终达到了化解一案、协调一片的良好效果,收到了涉事方的赞誉。
截至目前,该院依托“双十工程”,共与33个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设立24个巡回法庭,组织开展主题研讨活动40余次,召开社会矛盾化解联席会议12场次,建立涉诉矛盾信息共享平台10个,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纠纷5700余件。
“高邮市法院积极主动介入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工作理念,严格依法履职,善做群众工作,敢于担当,注重实效,为我市顺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原高邮市委书记丁一对高邮法院构建“双十工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
■善于总结
注重经验推广
依托“双十工程”,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高邮法院并不是一味就案办案,而是将矛盾纠纷的解决看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全局性的工程,他们善于总结、勤于思考,不断吸取来自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推而广之。
高邮市周山镇位于高邮市东北部,下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一直以来,由于受地处偏僻、资源匮乏以及百姓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等因素的影响,镇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社会矛盾相对集中,镇区治安状况欠佳。针对这个状况,近年来周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坚持狠抓平安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网格化”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不留管理盲区与死角,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该镇连续多年被扬州市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乡镇”,还被扬州市委、市政府授予“2006-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去年7月上旬,在扬州市广泛开展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三下三联三交”集中驻点活动期间,韩雪峰发现周山镇具有“社会管理举措新、镇村治理措施实、涉诉涉访纠纷少”的鲜明特点。为此,韩雪峰亲自负责专门成立课题调研组,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和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调研主题,深入周山各村组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梳理、分析和总结“周山治理模式”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提出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建议,形成7000余字的调研报告,向全市推广。
“高邮法院关于周山治理模式的调研报告从法律人的视角,总结了周山综治工作的经验做法,透过现象、分析原因、找出规律、得出结论。”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为高邮法院所作的《规制与自治:社会管理创新的乡村实践-关于“周山治理模式”的调研报告》批示道:“这种主动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目前,“周山治理模式”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得以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周山镇社会管理模式在法院的精心整理下得以在其他乡镇、园区推广借鉴,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范本、做出了贡献。”这是高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永宝在阅看该报告后给出的评价。
唱响矛盾纠纷化解的协奏曲
综治周刊:韩院长,高邮法院于去年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双十工程”,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
韩雪峰: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正面临关键的临界点,社会矛盾众多,各类纠纷频发。近年来,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金融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涉农涉少以及婚姻家庭等领域,为了整合有限的诉讼资源,集中优势力量着力化解上述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最终确立了构建十大联动平台、推进对应十类纠纷案件巡回审判活动,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紧密结合。
综治周刊:我们注意到,贵院提出“双十工程”的主要目标就是希冀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而源头治理本身就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那么贵院是如何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
韩雪峰:目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80%以上发生在基层。为了切实从源头上化解这些矛盾纠纷,自去年4月以来,我们在全市基层法庭推广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诉调对接模式,编织全市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化解”网络,即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开展导诉、填写诉调对接工作登记表、诉前调解、立案、收费、庭审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在法庭辖区中心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站”,在固定时间、地点接受咨询,受理起诉,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行即收、即审、即结的巡回审判,争取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综治周刊:在“双十工程”中,与相关部门搭建多元联动平台至关重要,目前,贵院与哪些单位建立了联动合作机制?效果怎么样?
韩雪峰:2012年初,高邮法院就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双十工程”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解决司法过程中由于职能局限而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易反复等问题,成立了法院牵头、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快速反应、责任落实”的一体联动协调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我们依托“双十工程”,已经与检察院、公安、民政、卫生、交管、医院、质检、工商、妇联等33家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设立24个巡回法庭,召开社会矛盾化解联席会议12场次,建立涉诉矛盾信息共享平台10个,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纠纷5700余件。
综治周刊:韩院长,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已经了解到“双十工程”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贵院今年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有无新的举措,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韩雪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必须有所担当,同时,还要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今年,我院将在继续打造好“双十工程”基础上,贯彻好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提出的“一站五员”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即在各行政村落实以“司法服务站”为中枢,“巡回审判员”为核心,统领“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深入推广扬州法院的这一模式,着力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