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柔肠解民忧
作者:郑菊 发布时间:2013-05-21 浏览次数:1116
无论工作再怎么忙再怎么累,时任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的王道强法官,总是微笑着,对任何人都如同春风和煦,很耐心很平和。
而在工作中,一遇到老百姓有困难的事情,他总是铁肩担当,迎难而上,每一位老百姓都能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公正定能实现。
责无旁贷 为伤残老人维权益
2013年2月,在审理某园林公司与王某工伤赔偿案件时,被告人王某不出庭应诉,依照法律本可按照被告人缺席审理了之,王庭长带着法官到王某家中调查,发现55岁的王某因车祸致四级伤残、失语、痴呆,老伴为丈夫的事情已经四处奔波,家庭债台高筑,王某老伴王庆侠一见法院来人了,就向法官们絮絮叨叨的讲述她维权的辛苦,因为仲裁时律师费给的低,曾经聘请过的一个律师为他们仲裁,仲裁结案后律师什么都没告知就联系不上了。
由于双方诉讼能力明显不对等,王某的情况又确实比较困难,王庭长当即为王某家人指定了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加诉讼,通过律师唇枪舌剑的辩论和争取,王某家人获得22万元的经济赔偿,还高于仲裁裁决的数额。案件了结后,王庆侠特别高兴,逢人就夸:“感谢王庭长,真正为俺们弱势的老百姓着想!”
春风化雨 为无过弱者补遗憾
2012年王道强任家事法庭庭长,带领着家事法庭开展了一系列司法创新,家事法庭也被打上了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特色。
在李伟诉王春离婚纠纷一案中,李伟已经是第二次到法院起诉要求和王春离婚,通过王庭长法庭调查,李伟多年从事建筑经营,多年前因有外遇离开王春,王春在农村老家照顾老人孩子,本身无过错,但由于双方已经二年多不在一起生活,王春无法举证李伟的财产,共同财产不易查清,稍有不慎会造成王春财产权利的落空,王春亦因李伟坚决要求离婚且不同意给付财产,受刺激精神恍惚、多次情绪不能控制。
王庭长以双方有3个子女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循循善诱,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先后邀请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妇联参与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李伟一次给付王春14万元并自愿抚养两个子女。本案调解后,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王春从心里上接受了离婚的现实。
道义关怀 衡平“两难”家务事
83岁老人朱某是汴塘镇的一位农民,因领取自留地征地补偿安置款和林木赔偿款被儿媳张玉兰告上法庭。四年前,张玉兰之夫朱某某带邻居有夫之妇高某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张玉兰身体多病一边耕种着公公婆婆在夫妻俩结婚时分给他们种的那部分承包地,一边在家附近打工维持生活,因城镇改造,登记在朱某名下的部分自留地被征用,补偿款11710元被朱某领取,张玉兰认为自留地多年来一直由自己耕种,补偿款应归自己所有,为此与朱某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及乡司法多次调解,均无效果。
诉讼中,双方均认为该自留地的使用权系己方所有,分歧很大,尤其是儿媳非常激动。面对83岁的老人和希望丈夫早日归来的儿媳,王庭长多次找双方谈心,从对自留地法律和政策规定着手,到情、理、法多角度教育和感化他们。最终,双方达成协议:11710元补偿款中,其中2000元青苗补偿费归张玉兰所有,张玉兰自愿留作对朱某的赡养费用;朱某则给儿媳张玉兰再调换2.5亩土地承包田,以更有利于对承包田的经营管理。两个弱势个体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得到了维护,法律与道德得到了完美结合。(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出现当事人用的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