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23 浏览次数:3476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法官5名,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均为科员级职位。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符合《公务员法》的选任条件。
2、法官岗位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职称,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文秘岗位需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擅长写作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署名文章3篇以上。
3、参加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等特别优秀的,或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的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商调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应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应将报名表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附后),下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传真(附后)或挂号信形式寄出并附上联系方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计划。
报名时间:截至2013年6月25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者在本公告后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学历、学位、法律职称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彩色免冠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文章复印件(注明刊物名称)等。
3、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笔试
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各类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
6、面试
笔试、面试隔天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jkfy.gov.cn/)公布。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须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差额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选按1:2比例进行全面考察,作出综合评价。
9、党组讨论
本院党组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决定拟选调人员。
10、任前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确定是否递补。
11、办理选调手续
本院党组研究拟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时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烈士路1号,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12001
联系人:朱彬
电话:0511-85319310
传真:0511-85011055
邮箱地址:zjjkfyzzc@163.com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开选调工作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1-85388572(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511-85319320(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13年5月22日
附件: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