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开发区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5-28 浏览次数:5129
淮安市是江苏省省辖市,位于苏北平原,是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下辖清河、清浦、楚州、淮阴四区以及洪泽、金湖、涟水、盱眙四县,面积1.01万平方公里,人口510万,年平均气温140C,降水量940毫米。
淮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宁连公路、宁徐高速公路、徐淮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同三高速公路在此交汇。北起东陇海线的新沂、南至浙江长兴的新长铁路贯穿淮安,可直达哈尔滨、北京、成都、兰州等地。涟水机场航班直达上海、北京、广州、厦门、深圳、汕头、西安、武汉、重庆、南宁、温州、宁波。大运河、古黄河等也在此相通。
淮安历史悠久,秦时置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明清时期淮安即为水运交通”咽喉”,大运河、淮河纵横交汇,是漕运枢纽、盐运要冲,曾与杭州、苏州、扬州并称运河沿线的”四大都市”;这里曾孕育了大军事家韩信、《西游记》作者吴承恩。
淮安是新兴的工业城市,全市初步形成了以特钢、电子信息和化工新材料”三大”千亿元产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主城区人口突破100万。 2012年 ,淮安市生产总值190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3.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3200元,达全国平均水平。
2012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6名,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职法官、检察官(淮安地区除外)及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科员以下职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计划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将《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登记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下载)发送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公布的邮箱中(hafyrs@126.com),进行预约登记;
(2)如实填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登记表》(本人必须签字确认,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并提供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原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的函或证明原件,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初审(报考资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3年6月1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6月14日14∶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淮安市中级人级法院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任命文件、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资格证忆、奖励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淮安市中级人民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中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开选调工作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7-83579720(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517-83579007(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 83579711、0517- 83579709(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2、信息发布网站:http://huaian.gov.cn/
3、联系方式: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
附件: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013年淮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