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姐姐”:活跃在百花丛中的普法精灵
作者:程英卫 发布时间:2013-05-30 浏览次数:1124
她们用心传递关爱,在办案中解开关爱和惩罚的不等式,精心呵护青少年的成长;她们甘做心灵沟通的桥梁,用最in的方式最清新的语言,向青少年传递着法治的情怀;她们是普法的精灵,牺牲休息时间走学校、进社区,为“花朵”们送来法律的阳光。以法维权,用爱润心,她们就是来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虎丘法院的“玲玲姐姐”青少年维权志愿者团队。
固化载体,社区里有了“玲玲姐姐法律屋”
2012年5月,虎丘法院在辖区枫桥街道东浜社区设立了江苏省首家“家事审判巡回法庭”。考虑到家事类案件多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会对孩子年幼的心灵产生冲击,法院决定在“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内设立“玲玲姐姐法律屋”,通过现场调解、法制讲座、心理咨询等手段,为青少年“量身”提供法律志愿者服务。由此,一支青春活力有激情、审判业务能力强、温柔亲和有耐心的女法官志愿者队伍应用而生,她们分别是来自诉讼服务中心的蔡燕、民一庭的沈宇亮、朱海兰、张凌云和少年庭的王信玲,而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玲玲姐姐”。
“之所以建立‘玲玲姐姐法律屋’,是想让我们这群有共同想法的人有一个组织。”“玲玲姐姐”的原型,虎丘法院少年庭王信玲法官道出了最初的想法。成立之初,对如何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玲玲姐姐”们也拿不准。首先是建立工作机制,五位“玲玲姐姐”自发排了值班表,牺牲休息时间定期到“法律屋”开展纠纷调解、法制宣讲工作;在社区公布“玲玲姐姐”爱心热线,及时接受法律咨询、;跟随心理老师学习心理学知识,揣摩与孩子们的沟通技巧……,工作虽然琐碎,但“玲玲姐姐”们却做得异常细致。在随后到来的暑假,“玲玲姐姐”们在“法律屋”内开展了首次大规模活动——“法制故事会”巡讲,以小故事串起法律知识,让孩子们在轻松的环境中增强自我防卫意识。这种有异于说教式的普法宣传模式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讲课,问问孩子们学到了什么,大家兴高采烈的说的有板有眼,看来这样的普法形式是成功了的。
社区模式成功之后,虎丘法院又选择不同类型场所,先后将“玲玲姐姐法律屋”开进苏州外国语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地。一年来,“玲玲姐姐”们先后组织青少年法制活动20余场,覆盖青少年3000余人。因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创意新颖,成效显著,“玲玲姐姐法律屋”还被苏州市文明办评为2012年苏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活化形式,青少年有了专属“法制活动”
“要看动画片喽……”,在苏州外国语学校的教室里,学生们对“玲玲姐姐”的法制课充满期待。如何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一直是“玲玲姐姐”们思考的问题。2012年下半年,“玲玲姐姐”们针对辖区中小学生开展了法律意识调查,70%以上的学生在“最喜欢的普法形式”上选择了“动画片”。于是,善于钻研的“玲玲姐姐”们开始了自己的“编导”生涯,找案例,写脚本,确定人物形象……一番捣鼓之后,法制“微动漫”—“篮球场风波”顺利诞生。首选在苏州外国语学校“试映”即受到了学生们的广泛欢迎。“老师能不能没收学生的手机”,“超市保安有没有权利对顾客搜身”,随之而来的这些法律问题,“玲玲姐姐”们感到既意外又欣慰,至少,他们已经在开始关注“权利”了。目前,法制动漫已制作完成四集,向学校、社区等发放拷贝600余份,深受学校、老师、家长尤其是青少年朋友的欢迎。“法律条文对他们而言虽然陌生,但活灵活现的情节已在他们脑海中扎根,并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的行为模式。”谈到法制动漫,苏州外国语学校德育部李海彬老师如是说。
为适应网络时代青少年的新喜好,虎丘法院同苏州本地最大的社会综合类网络媒体——苏州新闻网合作,建立了“玲玲姐姐法律屋”专题网页。网站共设置审判维权、走进校园、互动答题、视频动漫等十余个栏目,内容全面、图文并茂,深浅得当,并设置互动版块,向广大青少年网友展现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
此外,“玲玲姐姐”们还指导苏州外国语学校成立法学社,凝聚一批对法律有兴趣的同学们组织“法制情景剧”、“模拟法庭”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学生们自己探讨法律问题;在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刊上开辟“法律直通车”专栏,将普法教育融入学生们的日常学习……在“玲玲姐姐”们的精心组织下,虎丘法院青少年普法教育已经实现了由“说教普法”到“故事讲法”,由“外部普法”到“内部普法”、由“单向普法”到“互动学法”的转变。“在审判任务之余还需要保证法律屋的志愿者工作,对于我们来说工作压力是很大的,但是想到自己小小的帮助说不定会影响别人的人生,就会觉得这是种幸福的、有成就感的负担。”既是民一庭庭长也是“玲玲姐姐”队长的沈宇亮法官如是说。
强化重点,领航新苏州未成年人“少年法治梦”
5月的苏州,天气已略显炎热。而在苏州高新区新浒学校,5月最“热”的却是“法治梦”。“风筝有了线的约束,才能飞的更高更远;国家有了法的约束,才能富强繁荣”,“如果我当了法官,首先要惩治那些污染水源的工厂”……一句句慷慨激昂的话语描绘着学生们对法律的认知,言语虽然稚嫩,但却真实表达了他们的心声。除了演讲比赛外,在校园里,还张贴着一幅幅孩子们绘有法院、法官的形象的画作和征文,还有“玲玲姐姐”们主持一场场“法制班会”的身影……所有的活动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我的少年法治梦”。
苏州高新区经济较为发达,辖区暂住人口数量甚至超过户籍人口。在涉少刑事审判中,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偏高的现象一直较为突出。在给予新苏州人市民待遇的同时,如何也让他们的子女同样享受到普法教育的阳光一直是虎丘法院思考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玲玲姐姐”们把目光落在了高新区新浒学校这个“点”上,一场由虎丘法院、苏州新闻网等单位共同倡导和组织“玲玲姐姐校园法制行之‘我的少年法治梦’”活动在新浒学校校园内如火如荼地展开。
高新区新浒学校是专门招收高新区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是苏州市规模最大的外来民工子女学校之一,目前有2000余名新苏州学生。在5月里,“玲玲姐姐”们将“法律屋”开到了学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组织了主题演讲、主题绘画、主题班会等一系列活动,在校内外引起了热烈反响。“我见到了真正的法官,见识到了真正的法庭,还参与了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回想起这一个月的活动,7年级陈文松同学仍然感到十分兴奋。在“玲玲姐姐”的指导下,陈文松同学还花了大量课余时间弄懂了交通法规方面的一些知识。“青少年能懂法治吗?”面对质疑,活动的主要策划人之一——王信玲法官一直坚信自己的想法:“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我们要引导他们主动去思考法治的内涵。当法治真正成为一种思维习惯的时候,我们的法治中国梦就会更进一步。”“书本上法律知识总体上偏少,未成年人对法律、法院都是很陌生的。这次活动形式很活泼,不仅给学生普及了法律知识,同时我们老师也深受启发。整个校园从来没有这样关注过法律!”新浒学校方国传校长对活动的效果非常满意。
法治中国,是少年的梦,是国人的梦。少年有梦,中国有梦,少年梦圆,则中国梦圆。法治精神的普及,有赖于全体公民一点一滴的共同努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有了“玲玲姐姐”这群普法精灵,青少年的“法治梦”将会更加绚烂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