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知”与“行”的珠联璧合
作者:薛绍军 顾大明 发布时间:2013-05-31 浏览次数:1070
江苏省建湖县地处苏北黄海之滨,素有“鱼米之乡”美誉。在这富有灵动气息的水乡,活跃着一个理念新、行动实的基层司法集体--建湖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建湖法院始终遵循“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实践规律,坚持内修理念、外树形象,务实苦干,创先争优,先后获得“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打开心门
“为有源头活水来”
2012年12月8日,建湖法院邀请了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为全院干警作题为“陈燕萍工作法”的精彩报告。
报告厅座无虚席,200多位干警凝神静听,认真记录,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学习先进典型,就是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示范作用,激发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建湖法院院长李悦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建湖法院始终坚持用理念指引学习型法院的建设,着力锻塑理想信念之魂。
走进建湖法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法院既注重掀起学习的“头脑风暴”,也着力追求文化熏陶的潜移默化。
在二楼大厅“法院文化驿站”,一股文化气息扑面而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厚德、尚法、公信、惟民”八字院训。整个大厅布置形式多样,内涵丰富,设有院长寄语、院训简介、法系衍变、著名法典、清风廉语、特色裁判等十二大特色板块,营造了以学术文化汇智、以活动文化聚力的文化氛围。
“修文以律己、鉴史以正身。”始建于2011年的院史陈列室,简约而丰盈,展现了该院六十一年的峥嵘岁月,传递着奋发向上的正能量,已成为新进干警接受职业尊荣教育的“第一课堂”。
为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升干警文化素养,陶冶干警文化情操,建湖法院还开辟了“第二课堂”。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组织干警外出进行“红色考察”、拓展训练,举办书画摄影、征文演讲系列活动,成立球类、棋类等兴趣活动小组。
培养学习型和能力型的“双型”人才工程,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活力之源。
2009年以来,建湖法院招录入院的干警无一流失,人人乐意在法院建功立业,奥秘何在?“靠的是工作留人、情感留人、事业留人。”李悦如是说。
该院刑庭法官张瑞兰,徐州丰县人,1998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当年公务员招录选择了建湖法院。这位客籍“才女”会不会“孔雀东南飞”?
对此,院领导真是费了不少心,不仅在思想上关心她所思,而且在生活上帮助她所需,使她很快融入了法院这个大家,并在建湖建立了一个幸福的小家。
谈到自己的成长历程,张瑞兰深有感触:“我所在的法院是助人成才的基地,是能够让有志者展示才华的舞台,我愿意在这里奉献自己的青春和人生。”
为留住人才,建湖法院放手培养青年干警。2010年初,建湖法院就推出三项举措,使一批可塑人才脱颖而出:
传帮带。新进人员与资深法官“一对一”结对,实施“导师制”,着力提升其“实战”能力,为新人成长夯实根基。
搭平台。定期将有潜质的青年法官送出院门深造,鼓励他们在岗成才,现已有19名青年法官在读或已经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5%。
给位子。每年拿出一部分岗位用于青年干警竞争,让他们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提升司法能力的空间。仅2008年招录的3名新人中,就有2名被提拔到中层副职岗位锻炼。
■擦亮窗口
“一枝一叶总关情”
春节前不久的一个早晨,建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爱民工作室”迎来了一群敲锣打鼓、手捧锦旗的农民工。
这17位农民工均来自连云港市东海县,在建湖某企业打工,因工作原因,其中13名工人集体离职。但企业老板以工人单方辞职为由,拒付工资。无奈之下,他们拨通了建湖法院诉讼服务热线。
一个小时后,法官即赶赴现场,经过六个小时入情入理的协商调解,最终企业老板不仅同意支付工资,还愿意补贴他们回家的路费。
这是建湖法院众多诉前调解成功案件中的一例。为了体现便民快捷的宗旨,2010年初,该院建成了“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门诊式”的诉讼服务中心,特别推行“特色门诊”服务,分别设立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等专项调解室。
建湖法院对大额债务实行“诉前调解保证制度”,防止假讼发生;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定期回访,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设立法官工作室、社会审判联系点,健全巡回审判长效机制,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或田间地头,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同时,该院深入开展大走访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定期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访民情、察民意、听民声,定期登门向结对帮扶的33户贫困户送温暖。
挑起大梁 “直挂云帆济沧海”
民营经济是建湖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当地经济与社会稳定大局。积极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为建湖法院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
正达米业有限公司为当地一小型民营企业,由于流动资金不足,导致经营出现困难。2010年3月,公司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300多万元的债务,28名职工的饭碗,21名债权人的债权;职工、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平衡诸方利益?”建湖法院副院长刘长力深感责任重大。
“服务小微企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院分管领导带领民二庭法官迎难而上,积极释法明理,努力引导债权人权衡和解与破产的利弊,争取债权人的谅解。
经多次协商,米业公司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与未全额受偿的债权人达成和解,米业公司获得“重生”。
服务发展,建湖法院出实招、求实效。近两年,面对众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出现的阵痛问题,该院深入调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全县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了服务经济发展20条措施,先后助力辖区14家企业走出困境,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余元,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亿余元,帮助2000多名职工实现再就业。
建湖法院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小微企业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2012年以来,该院已向企业发出风险提示书86份,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1次。
思路决定出路。为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李悦明确提出“三个面向”的工作理念:面向重点企业,主动服务转型升级;面向重点项目,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面向重点工程,依法保障征地搬迁。该院勇于担当司法重任,依法保障“三个重点”顺利推进。
理念提升效率。2012年建湖法院妥善化解了涉及江苏九龙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上冈镇新城开发等县重点工程项目案件9件;借助重大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妥善处理涉及建湖老城区改造及“双湖”、“双河”等重点地块征用和房屋搬迁纠纷案件6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县法院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做到审判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出台服务保障全县'四化联动'战略的意见,做得很好,值得肯定。”这是建湖县委主要领导前不久在《建湖法院关于为全县“四化联动”战略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上作出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