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让文明之花绚烂绽放
作者:吴洪武 发布时间:2013-06-06 浏览次数:1089
2011年2月26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揭牌仪式。据了解,该院已连续15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此次系第2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多年来,该院秉承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尤其注重精神文明和法院文化建设,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精细管理出质效
司法文明源于司法公正与高效。
为有效解决审判任务日益繁重与审判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近年来,清河法院不断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机制,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提升。
据统计,该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综合指数2012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在14项主要质效指标中,其中院法官人均结案数、结案均衡度等7项指标均位居全市首位,11项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平均线以上。
更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法官们给刻板数据背后添增了浓浓温情。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办案标兵、全国优秀党员干警等多项荣誉的董坚法官,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20多年,审结的2200余件案件实现“零上访”、 “零发改”。
董坚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常某与顾某因通道产生纠纷,闹得剑拔弩张。为了公正,董坚不顾烈日酷暑带上皮尺,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到现场勘察,对双方争议的通道长度一尺一尺丈量,从上午8点一直忙到晚上7点多。最终,当事人的心被量“宽”了,火被量“灭”了,两家心中的疙瘩消除了。结怨多年的纠纷,她用几个小时就化解了。
化解矛盾有良方
几张桌子、几排椅子,再加上背后那庄严的国徽,就构成一个看似简陋的小小法庭。近年来,清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许曙芹常常带领年轻法官深入社区、街道等,在这样一个个“简易小法庭”中就地化解矛盾。
这一次,巡回法庭在长西街办人民路社区巡回点,审理的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庭审调解时,意想不到的场面出现了,旁听的社区居民自发分成两组。一组劝慰原告,另一组劝慰被告,双方在法官和社区居民的工作下,各自作出让步,案件当场和解。参与劝慰的群众黄某称,每次都能学到法律知识,还能帮法官做些和解工作,社区需要这样的法官。
另一个化解矛盾、消弭纠纷的模式便是“网格化诉讼服务”,为审判工作筑起一道诉讼服务前哨。该院精心选派42名法官担任42个网格“社区联系法官”,实现“法官进社区,诉讼服务进网格,网格员与法官零距离”格局,全力配合基层组织第一时间排查纠纷、发现纠纷、化解纠纷,使法院的诉讼服务充分融进区社会管理大网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加实惠的司法服务。
能动司法勇担责
少年犯陈明、崔军原在学校表现非常好,却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此时他们已经被学校除名,两少年也有了自暴自弃的想法。少年庭法官吴雪玲分析了他们的犯罪动机,认为他们是能够教育好的,不能就这样被无情地推向社会。于是她决心让两个孩子复习文化知识,参加第二年高考。做通了两孩子的思想工作后,她一次又一次到学校,嘴皮磨破了,脚底磨通了,校方或避而不见或冷眼相待,坐了无数次“冷板凳”的她始终未改当初的决心。最终,她的耐心感动了“上帝”,在区委、区关工委的帮助下,两个孩子终于得以复学,第二年高考双双考上了大学。
正是由于她以母亲式的审判方式,一个个失足少年都亲切称她为“法官阿姨”、“ 法官妈妈”。
由于出色的工作,近年来,清河法院及其相关庭室获得社会广泛好评。该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江苏省基层团组织建设示范点”;工会被市总工会评为“淮安市三星级职工之家”、少年庭被市委宣传部授予“道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民二庭被区委表彰为“五一”巾帼示范岗。
队伍建设聚人心
清河法院坚持从严治院和人才兴院,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干警思想、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
一方面,该院不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培训考核,全面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有针对性地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队伍。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法院文化建设。该院2012年举办第一届文化节,全面展示干警才艺,培育和激励干警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全面提高素养能力,培养团结协作品质。与此同时,他们还以院史陈列室和廉政文化长廊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认同感。2011年,该院被评为“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单位”。
现在,清河法院已在全院上下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休息时,阅览室里经常能看到青年干警们自发组织的读书交流会。该院团总支组织的青年干警沙龙“我的法院 我的梦”, 热烈的讨论燃起了年青法官逐梦的激情。
今天,“亲民求实争先,崇法尚德守廉”的淮安法院精神,已经在清河法院结出累累硕果;明天,它必将进一步推动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司法文明之花将更加鲜艳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