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司法公信
作者:常文金 发布时间:2013-06-08 浏览次数:1120
服务:提升司法公信之本
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强大的司法保障。对扬中经济的发展来说,光伏企业是一个很大的支撑,法院服务经济的重点,自然而然也就落在了为全市这一百多家光伏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上。
2012年10月,扬中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涉光伏企业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推出十五条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举措,帮助光伏企业度过经济“严冬”。
十五条举措,条条“一针见血”。从加强诉前服务,到提高立案效率;从妥善处理案件,到改进执法方法,每一条都为服务光伏企业量身定做。全市共受理涉光伏企业纠纷44件,在法院的协调处理下,追回案款5千余万元,解决标的6千余万元。在光伏的寒冬下,企业开始有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百姓的安宁生活,更需要便捷的司法服务。“如今打官司不用跑到十里之外的法院了,家门口就有说理的地方了……”西来桥镇某村的王大爷如是说道。扬中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在全市各社区(村)设立诉讼服务点,指派一名法官定点挂钩服务,向社会公布定点法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全面开展诉讼服务工作。
司法应是百姓接近正义的一扇窗而不是眺望正义的一堵墙,扬中法院努力实现 “所有人的正义”“低廉的正义”“及时的正义”司法目标,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注重开展巡回审判法庭下乡办案,为使百姓少花钱少跑路,把法庭带到田间地头,将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因地制宜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化解纠纷。
公开:保障司法公信之道
“审判法官在庭审中仪态仪表庄重严肃,归纳的争议焦点准确明了……”刚刚参加完庭审的原、被告代理人在法官发放的庭审评议情况登记表上打分并填写理由,这是扬中法院将诉讼参加人纳入到庭审评议主体的创新做法。今年以来该院共评查案件 300余件,其中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评议80余件。
诉讼参加人作为原被告双方最为熟悉矛盾的起因、经过以及审理案件的过程,对于庭审法官是否有偏袒行为、仪态仪表是否规范和是否能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等方面有亲身经历和清楚认识,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主要从法官的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19个方面进行评查打分并填写诉讼参加人有关庭审优秀、不合格庭审评价的意见及理由,督促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落实好诉讼参加人参与庭审评议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切实发挥效能,成为提高审判质量的一道有力屏障。
“院长,您可要为我做主啊,我可是遭了政府的罪了……”,信访接待室里60出头的李某声泪俱下地向当日公开接待的院长诉说着,原来在上世纪80年代初,李某响应政府号召进行计划生育结扎手续,但出乎意料的是术后产生并发症,致肠粘连和盆腔粘连,从此病如山倒,身体每况愈下,在遭受病痛折磨的同时,李某的心理产生了巨大的落差,她固执地将自己身体所遭遇的变故全部归咎于政府身上。
面对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同时倍感无助的李某,院长耐心倾听李某的满腹苦水,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院长温情劝解,与李某商讨解决方案,在与李某一次次耐心的交谈中,李某不再坚持原本过高的诉求,与政府签订了和解协议,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形象:塑造司法公信之形
“仅次于上帝完美的人是法官”,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也是使司法回应公众信赖期待的核心内容。
针对青年法官司法能力不强、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这一突出问题,扬中法院出台《关于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带教、示范、传承作用,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来自新疆某法院的选调法院陈旻因为语言不通、风土人情不熟,在跟老百姓打交道的时候总会遇到不少障碍,“导师制实行以后,每当遇到困难时,朱沪生法官总会抽时间帮忙分析案情,热心参与调解,在她的点播下,办案思路豁然开朗”,陈旻感激地说道。
导师们在日常工作中运用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以语言传授、行为示范等方法潜移默化地对其指导的青年法官的政治思想、审执业务、廉政建设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手帮手”地犹如春蚕般践行着各自的使命。
“司法礼仪绝非小事,作为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以较高的文明素养、周到的礼仪规范待人处事,塑造人民法官良好形象……”这是江苏科技大学梅亮教授受邀来到该院就政法干警司法礼仪进行的专题教育讲座。
为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及司法能力水平,2012年下半年以来扬中法院党组研讨决定举办“江州法苑讲堂”活动,通过讲堂授课形式为干警“加油充电”,助推干警司法能力提升。
通过邀请来自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就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及专业性进行授课讲解,要求干警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加深对政法干警岗位的认同感,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培养一批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