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司法助力城乡一体化建设
作者:张景义 王明新 杨 波 马红妹 发布时间:2013-06-18 浏览次数:1022
日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一份《情况反映》引起了该市市委的高度重视,同时被江苏省委转发。太仓法院在该情况反映中认为: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增多,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而解决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健全、法律与政策衔接不畅、配套制度不完善,法院对此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由于城镇化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土地征地、无序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呈现多发、易发态势,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数量也大量增加。以太仓法院为例,2010年至2012年,该院共审结此类涉诉案件177件,而2012年全年则多达159件。
太仓法院在调研中发现了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农村流转土地征收征用的规定操作性不强;二是对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标准不明确;三是建设农业生产管理用房面临法律障碍。
面对此类问题,太仓法院给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一是建议立法机关抓紧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法规,对征收征用的程序、补偿标准等作出全面的规定,为基层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加强对合作农场等创新经营模式的调研,对发现的诸如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等新问题进行政策扶持。同时,顺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情形的研究,依法确立认定标准,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及时出台涉及医疗、养老等相应的保障措施,让失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与此同时,太仓法院还强化了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化解工作。他们确定了尊重当事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原则、兼顾法律政策适用原则、严格执行农用地用途管制原则以及坚持调解优先等基本原则妥善处理纠纷。他们还建立健全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包括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等八项措施,为化解纠纷提供有力抓手。
太仓法院的《情况反映》以及对策建议得到了太仓市委的高度重视。太仓市委书记陆留生认为,太仓法院主动服务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结合太仓实际专门出台意见的做法很好。他同时希望太仓法院继续主动作为,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太仓现代农业发展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