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常熟法院荣获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成为全国政法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这是江苏法院护航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在部分中小企业遭遇新一轮“寒潮”时,江苏法院主动介入,用司法之手助其脱困。

  上门“号脉”,扎紧风险防控线

  2011年5月,常熟市轧钢厂因政府规划的原因,需要整体搬迁至江阴市。得知消息后,职工们情绪激动,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常熟法院发现情况后主动介入,与职工代表联系,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安抚职工情绪。同时,法院向厂方反馈职工意见,提供多种调解方案供厂方参考。经过多个回合的磋商,最终97名职工和厂方达成调解协议,近23万元经济补偿金当即给付。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级法院共联系企业12367家。针对中小企业急需掌握的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知识,法院共培训企业员工87149人次。

  同时,法院还积极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全省首家小微企业案件合议庭,并设立3个法律服务工作站、4个法官联系点,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时了解小微企业案件的审判动态,广受好评。

  能动司法,助力企业“腾笼换鸟”

  2011年底,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与连云港市东茂矿业有限公司调解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批债务履行完毕,这起因“腾笼换鸟”引起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为双方减少了2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2007年,东茂矿业的前身赢利嘉公司与重工集团签订了一份大型起重机组购销合同,但因当时国家限制新建钢铁企业而暂停筹建项目。2010年,赢利嘉公司被中国镍资源公司收购且更名为东茂矿业有限公司。因原企业遗留的购买起重机组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最终经法院协调,东茂矿业对已付给河南重工的131.6万元预付款不再收回,并承诺另行给付河南重工310万元,河南重工不再追究对方违约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围绕法院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意见,全省各地法院纷纷行动,多起标的额达数百万元乃至数千万元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打保并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2011年,希格珍纺织厂业主陶培忠为缓解资金难题,广借高利贷,结果债台高筑,他本人被告上法庭,企业也面临停产。常熟法院兴隆法庭仔细甄别后认定,这不是正常民间借贷,明确告知债主: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和预扣利息,法院不予保护。债主们最终只索要合法的本金和利息,并同意暂缓起诉立案,为企业继续生产还贷赢得了时间。

  民间融资作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的重要渠道,经常游走于法律边缘。记者了解到,省法院专门出台一系列意见规范,在司法实践环节厘清了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界限,对于高利贷行为予以约束和打击。

  此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为代表的非传统金融服务机构近年来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省法院就当前非传统金融服务机构涉诉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对单一贷款额度比例、变相放贷合同的处理、越权担保、高额手续费等问题提出了操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