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育人救人的核心价值,着力打造爱心帮教、延伸观护、源头防治“三项工程”,深入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新机制,全方位构建青少年保护新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认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三项工程'符合少年案件综合审判的发展方向,值得肯定。”

  爱心帮教工程

  “如果不是法院的爱心帮教,我就难有新生的机会,难有现在的好日子,很可能会流浪社会,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今后,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踏实走好人生路。”2012年1月16日,失足少年巢某紧紧握住新北法院少年庭庭长钱利东的手,表达着感激之情。

  原来,巢某于2008年9月因盗窃被新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院少年庭经评估论证,将其送入“德春青少年帮教基地”进行帮教。

  三年来,少年庭法官邹玥多次深入基地了解巢某的工作表现,与基地工作人员戚启忠共同研究制订帮教方案,落实帮教措施。最终,巢某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并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受聘为公司正式员工。

  巢某等人是新北法院设立爱心帮教基地后的首批受益者。而此前,一些青少年特别是外来未成年人因存在“三无”情形:即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成年亲友监护、无固定监管场所,产生矫正帮教落实难问题,造成外地和本地未成年人犯罪在非监禁刑适用上的不平等现状。

  为突破这一瓶颈,2008年12月,该院院长吴建国经过调研,在民营企业江苏德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探索建立“德春青少年帮教基地”,真情帮教符合条件的失足青少年,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悔过自新、弃恶从善。

  “引入社会力量,在热心企业中创建帮教基地,也为罪错青少年获得再生技能、尽快回归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法院应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借助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的优势,探索建立规范严谨而又人性化的新机制。”吴建国表示。

  与企业联动,设立青少年帮教基地。除“德春青少年帮教基地”外,新北法院还选取社会责任感强、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设立“长青帮教基地”。将符合条件的失足青少年纳入基地,由企业无偿提供固定食宿,培养劳动技能,提供工作岗位,给予适当报酬,促使其自食其力。

  与学校联动,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08年10月,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区15所中小学校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法制报告、法律培训、巡回审判、旁听庭审等形式,深入校园与学生面对面接触,同时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法院,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教育。

  与社区联动,设立青少年公益劳动基地。在河海街道富都社区设立“青少年公益劳动服务基地”,把开展公益劳动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让缓刑青少年体验劳动的艰辛、体会奉献的价值,努力以汗水冲洗往日的罪行、以实际行动向社会赎罪。

  新北法院通过以上三个基地的建立与运作,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教育和改造,近年来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

  “该院在全市首创的帮教基地,已成为常州法院对未成年犯尤其是外来未成年犯改造的主要阵地。当然,其仍然是一个探索中的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完善。”面对新北法院取得的成绩,常州中院少年庭庭长蒋继业开始了更长远的规划。

  延伸观护工程

  “感谢法院对我的关心和爱护,虽然我爸爸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法官们却对我像亲人一样,资助我上学,使我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地生活。”2012年1月19日,钱利东专程到春江镇百馨苑社区走访慰问刘某。

  刘某来自单亲家庭,一直随父亲生活,而其父又因故入狱,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新北法院少年庭得悉此事后,主动与村委、学校联系,将刘某列为延伸观护对象,帮助其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在法官的帮助下,刘某学习成绩优异,多次受到学校表彰,2011年还获得常州市青少年演讲比赛一等奖。

  近年来,新北法院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刑事向民事、行政等其他领域延伸,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积极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在司法活动中,全部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一旦发现有影响家庭和谐、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苗头性问题和矛盾纠纷,立即启动应对机制,主动参与调解与帮扶。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思想易波动,特别是在发生民事纠纷或家庭成员犯案后,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足够关爱,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人民法院应认真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探索建立民事权益保障新机制。”吴建国表示。

  在涉少民事案件审理中,不仅追求案结事了,而且从关爱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建立涉诉青少年数据库、边缘青少年数据库,详细记录资料,系统分析数据特征。

  以QQ、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形式,定期与未成年人的父母、学校老师、社区干部联系,询问未成年人思想是否稳定、学习是否上进、生活有无困难等,有效地予以跟踪帮助。

  联合心理咨询协会,对心理抑郁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运用心理学技巧,开展真诚、平等、以心换心的深度沟通。以释法和说理为重点,以开放式提问和认真倾听为方式,打开其心理症结,矫正其不良认知,培养其健康稳定的心态。

  目前,该院少年庭2名女法官,均通过了心理咨询师考试。“实施心理疏导,可以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可以促使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吐露心声、减轻压力,避免造成新的创伤。司法实践证明,如果不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就不能有效化解矛盾,就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钱利东介绍。

  加强与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的联系,设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站,公开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设立维权电子信箱,与电视台联办青少年维权节目,畅通青少年民意表达沟通渠道。

  “未成年人延伸观护,是新北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在全市法院推广这一做法,并将观护工作从民事案件向刑事案件延伸,从审后观护向审前观护延伸,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体系。”蒋继业说。

  源头防治工程

  “这次活动丰富而生动。谢谢法官叔叔、阿姨,希望今后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2011年8月12日上午,80余名中小学生在踊跃参加“模拟小法庭、争当小法官”暑期法制教育活动后,一致表示。

  这次活动是新北法院联合河海街道团工委共同组织的,目的是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参加人员首先参观了法院的文化长廊,全面了解司法服务模式和法治建设成果。

  随后,在钱利东的指导下,同学们模拟审理一起抢劫案件,通过模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司法警察,初步了解庭审过程。最后,少年庭法官还与同学们互动,点评庭审模拟情况,为学生们分析案例,现场讲解有关知识。

  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优先、关口前移”的原则,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放到学校和社区。建立未成年犯回访帮教档案,定期与缓刑犯面对面交流,激励其重塑光明人生。

  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青少年,实行特殊的帮教方式,避免其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关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研讨其“社会融入”难题,并从司法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巡回审判,争当社区教育讲解员、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等,深入开展案件咨询、法律宣讲等活动,以案析法、以情动人,呼吁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开展“三送法”活动。送法进校园,抓住青少年学生对同龄人事情更感兴趣的心理,围绕慎重交友、远离毒品、文明上网等主题宣传聚众斗殴、贩卖毒品等典型实例,引导其慎重交友、适度上网,遇事三思而后行。送法进社区,举办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讲座,定期培训社区调解员,指导案件调处,去年诉前化解案件72起。送法进家庭,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不良家庭因素的影响以及家庭预防违法犯罪的职责等,培训学生家长,帮助其掌握科学的家教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同步实施、相互促进。

  对被判处免刑、缓刑的未成年人实行复学安置,帮助解决继续教育、重新就读、就业安置问题。在春节期间开展助学活动,为贫困的孩子送去温暖,到父亲入狱的留守儿童家中送去慰问金,从物质、精神两方面予以关怀。加强与律师协会的联系,健全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对接机制,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每年,该院都积极开展以源头防治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如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制教育课、向特定对象赠书等,耐心地进行心理疏导、细心地进行生活帮助、贴心地进行亲情感化,及时有效地纠正青少年在思想上、行为上的错位和偏差。”蒋继业介绍。

  对于新北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未来,姜洪鲁寄予了厚望:“要高点再定位、高质再提升、高效再落实,用真情感化心灵、用智慧诠释法律、用行动实现公正。”

  不仅要做好 也要做强

  访谈对象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建国

  综治周刊:新北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请您介绍介绍这方面的总体情况。

  吴建国:新北法院少年庭成立于2007年12月。我们借助家庭、学校和社会等资源,以爱心帮教、延伸观护、源头防治三项工程为重点,全方位构建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体系,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

  综治周刊:新北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主要发挥哪些功能?

  吴建国:一是教育司法功能。少年审判是柔性司法而非刚性司法,是教育司法而非惩罚司法。融法理、亲情、人情于帮教活动中,把纯粹的审判变成教育的课堂,让威严的法庭彰显出人文的关怀。二是预防司法功能。弘扬健康的社会文化,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防止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警示其他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三是能动司法功能。探索公益诉讼维权机制,努力修复受损的关系。让审判方法彰显司法亲和、让维权救济彰显司法关怀,为迷途者重新修正航向、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综治周刊:新北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有哪些主要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吴建国:全面加强少年法庭机构、制度和队伍建设,在司法实践的各个环节给予未成年人优先保护、重点保护,争取案结事了、社会认同。在涉少刑事审判中,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找准教育的感化点和突破口,最大限度地帮助失足青少年真诚悔罪、改过自新。在涉少民事审判中,强化调解意识,情理交融地引导当事人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未成年人一方的利益给予合理倾斜,实现其权益的最大化。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公正司法,注重实效,司法业绩不断优化;健全制度,均衡量刑,司法行为不断规范;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司法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培育,选优任能,司法能力不断增强。

  综治周刊:做强少年审判,要注意哪些问题?

  吴建国:主要是处理好四个关系。要处理好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的关系,落实全面保护要求,做好庭前社会调查、庭后矫治帮教,做到实体公正、程序规范、快速高效;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以浓厚的感情、平等的方式、和善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既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又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处理好组织建设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加大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廉洁示范庭等创建力度,让失足青少年感受阳光、感受温暖,树立少年审判的良好形象;处理好狠抓当前与谋划未来的关系,新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综治周刊:今后有何打算?

  吴建国:少年审判既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司法事业,也是一项特殊的希望工程。新北法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仅仅只是起步,还需要更深入的探索、更艰辛的努力。今后,我们将秉承“倾听青少年心声、维护青少年权益、服务青少年成长”的宗旨,充分发挥综合保护和全面维权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维权援助、心理健康辅导、自我保护教育、困难救助帮扶、道德文明引航服务。要以实现“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主要目标,全院联动、全员参与,探索法理与情理相融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少年审判之路,形成帮教失足青少年、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合力,努力托起未成年人更加灿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