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知识产权审判由于其专业性强,给老百姓的视觉印象总离不开庄严的审判台。近年来,常州市两级法院的知产法官纷纷走下审判台,他们勤动腿,解结于现场;勤动嘴,传道于讲台;勤动脑,防患于未然,真正让知产保护“炫动”起来,一幅生龙活虎的知产保护画面频频跃入百姓眼帘。

 

勤动腿:解结于现场

 

常州某农场聘请无锡某动漫影视制作公司的两位技术人员进行动漫制作技术指导,未及时支付费用,被动漫影视制作公司告上法庭。农场在答辩中坚持认为指导未能达到合同要求,不同意支付报酬,双方争执不下。案件起诉到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赴设立在常州创意产业基地的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了解案件相关细节后,承办人加班加点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互相谅解,最终使案件圆满结案。

 

为真正将知产审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近年来,常州中院积极落实巡回审判等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为民措施,法官们纷纷走下审判台,行走于有关行政机关、各类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厂房车间。目前,全市法院共在创意产业基地、汽摩配市场、武进科创中心、常贸中心和江南五金机电城,科教城、等地建立了15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广泛开展案件调处、法制宣传活动。

 

同时加强与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联系点,法官定期前往联系点,及时了解、解答创意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司法保护中遇到的问题。为全面系统地在企业从业人员中普及知产法律知识,常州中院还编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范》一书,以国内优秀企业的规章制度为蓝本,精选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和合同范本,赠送企业,目前已向全市企业免费发放4500册。针对常州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上升的趋势,常州中院法官还结合调研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围绕现有技术抗辩有何作用、如何与专利无效抗辩及先用权抗辩进行区别等,编发专刊赠送企业,切实提高企业的防范意识。

 

法官勤动腿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而且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959件,同比增长46%;结收案比为101.22%,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7天,同比缩短了6天。

 

勤动嘴:传道于讲台

 

近日,应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的邀请,常州中院民三庭法官李连求以《企业商标侵权诉讼风险防范》为主题向民建会员等各界人士作了专题报告。李连求围绕企业发展过程中最密切相关的商标申请、商标侵权诉讼防范、贴牌加工等问题展开,并结合时下苹果公司诉唯冠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迈克尔乔丹诉中国乔丹公司姓名权纠纷案等热门案例予以充分阐述,讲座得到了主办方与列席人员的一致赞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类似这种结合承办案例,以授课、培训的形式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和个人风险防范意识的做法,在常州法院已成为常态。仅2012年,全市法院就举办各类知识产权法律讲座16次,涉及网吧、汽摩配、纺织、创意等多个,接受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

 

为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常州市两级法院还积极健全法、检、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交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工作经验和法律适用难题,统筹协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此外,还加强与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市民风险防范意识。

 

勤动脑:防患于未然

 

201211月,武进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调研中发现,著作权权利人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针对网吧业主、卡拉OK经营业主提起大量的知识产权诉讼,引起网吧,特别是卡拉OK行业较强抵触情绪,对法院审理工作、网吧及卡拉OK行业的正常经营均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武进法院向区文广新局建议,由该局召集并经文化和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区娱乐行业版权调解委员会,邀请具备一定文化产业著作权法律知识、并同时具备相应工作实践以及调解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娱乐行业经营业主担任调解员,协调著作权权利人与经营业主的利益冲突。建议发出后,区文广新局专程至武进法院调研,对目前涉娱乐行业诉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剖析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意见。

 

针对案件审理和专题调研中发现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常州市两级法院用足用好司法建议这一良方,仅2012年,常州市两级法院就向市相关部委办局、协会、商会及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共计17份。这些建议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从司法层面提出解决方案,从源头预防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为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常州中院结合近年来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对包括100余家创新示范企业在内的300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经统计分析发现,全市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意识薄弱、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缺失、保护制度不健全、保护方法失当等。常州中院遂于2011年向市各类行业协会、商业组织发出《关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建立全程覆盖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动态管理、动态跟踪机制,强化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强化商业秘密隔离措施和保护手段,强化商业秘密被侵权的救济措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此建议发出后,受到了时任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