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人民法院始终追求并努力实现的司法目标,也是衡量司法能力强弱和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无论是严惩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归根结底都要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去体现、落实。为此,大丰法院高度贯彻“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谱写司法公正“三部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制度篇:完善措施  为司法权套上制度“紧箍咒”

 

今年以来,江苏大丰法院按照市中院的部署积极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高度重视审判工作对司法公正的影响,采取多举措力促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最高院组织开展“两评查”活动后,大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评查载体,丰富评查手段,特别是裁判文书评查过程中,总结提炼出“五步”评查法,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好。201298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剥茧抽丝找问题精心评查炼精品”为题,全程报道了大丰法院第五期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开展情况,并对该院裁判文书评查“五步法”进行剖析点评,这是对大丰法院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该院“两评查”活动已开展了31期,文书的写作及制作得到了提升,庭审规范化也得到了加强。

 

年初,为迅速贯彻中院“对标找差”活动要求,该院积极部署、找准差距、析透原因、亮清目标、阐明责任、敲定措施,确保“对标找差”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一位庭长说道:“这次活动的开展,能让我们及时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不断弥补不足,提升各方面能力。”于此同时,该院还开展了以“治懒、治散、治庸”为内容的“三治”活动,切实推进干警工作作风转变,集聚队伍建设正能量,为公正司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今年3月,该院鉴定科在一起评估工作中,邀请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人大代表亲自摇号选择评估机构,与当事人一起感受“阳光司法”的温暖与公正。该院司法鉴定科科长说道:“我们在委托鉴定、评估和拍卖过程中,会经常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这样一方面能让代表们行使到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们将司法权在阳光下行使,更能让当事人相信我们。”该院司法评估工作的公正透明,受到两位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双方当事人也均表示:“这样确定委托评估机构,我们信服。”201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509件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案件,全部由司法鉴定科主持并采取摇号机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从程序上杜绝了“暗箱”操作,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透明。

 

另外,该院还出台《关于规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的规定》、《关于改进司法作风,保持廉洁司法的八项措施》等制度,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有效的为司法权的行使套上了制度的“紧箍咒”。

 

惠民篇:司法援助  为弱势全体撑起一方晴空

 

25号上午,在大丰法院大丰港法庭出现了感人一幕:“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谢谢您给我继续生活的希望与勇气,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26岁的郝某眼含热泪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郝某与其前妻陈某在20113月份经大丰港法庭调解离婚,离婚协议上载明,两人之子随郝某生活,教育费和医疗费由双方凭票据各半承担,陈某每月支付其子生活费300元。然而办完离婚手续后,陈某却反悔了,没有支付任何费用。郝某多次与其沟通,都被拒之门外。“法官,我妈是个残疾人,连走路都很艰难,以前都是靠我爸照料,现在我爸病倒了,我自己右手又肌肉萎缩,连拎个热水瓶都很艰难,现在就凭我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既要养活我的母亲和5岁的儿子又要照料我住院的父亲,我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向我前妻要儿子的相关费用,她又不肯给,我该怎么办?”说着说着,郝某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执行法官看着眼前这位瘦弱的年轻小伙,一边稳定其情绪,一边耐心地进行开导。法官告诉郝某,他们之间签订的离婚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多次与对方沟通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同时执行法官安慰郝某:“对于你的情况我们大家都很同情,你放心,我们会积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因为你情况特殊我们会替你申请救助款,组织捐款等。你也不要有太大的思想包袱。”此时,法官不由自主地从自己袋中掏出500元给了郝某,郝某执意不肯收,在法官的硬塞下郝某收了起来,感激的泪水流了下来,连声说:“谢谢!谢谢!”法官的真情相助,赢得了旁观者的热烈掌声。

 

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司法救助共为138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及其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费用达12万余元,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起了一方晴空。

 

执行篇:执法为民 展示法官爱民风采

 

“谢谢法官、谢谢法院,真没想到10年前的借款还能要回来,相信法律永远是对的!” 514日一大早,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6万元执行款送到了白驹镇某村村民李某手中。

 

2003315日,张某由于资金困难在李某处借款45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了欠条,后张某找各种理由拒绝还钱,李某无奈于20031210日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31230日判决张某偿还借款45000元和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张某于判决生效后潜逃至外地,渺无音讯,工商、金融、房管、车管等部门也没有查到张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10年来,执行法官没有放松、放弃,而是一直在坚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到张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杭州大厦支行处有60000余元的存款。执行法官立马做好跨省扣划的准备工作,并连夜赶到浙江省杭州市。执行法官在马不蹄停地赶到浙江后没有休息,而是不畏疲劳地直接赶赴杭州大厦支行进行扣划,在扣划顺利完成后才安心踏实地美美睡了一觉。在执行法官的连夜奔波和当地银行的积极配合之下,这起长达10年的积案得以一朝解决,顺利执结。

 

为保证外地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实现和履行,该院强调对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送达的案件做到快速、准确、高效。近三年来,共接受安徽、浙江、江西、上海、山东等省市县外地法院委托执行、送达各类案件100余件,完成率达到96%,协助执行标的额3000多万元,得到了全国众多法院的好评。大丰法院在《队伍廉政建设章程》中明确规定对外埠法院委托执行或送达的案件必须予以协助,凡对外地法院委托的案件,有为受送达人或被申请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妨碍送达和执行的人员依据细则严肃处理。

 

2012年该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404件,审、执结10019件,结案率93.9%,解决争议标的额18.99亿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又先后被省、市法院授予“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诉讼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3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大丰市委书记倪峰为此专门做出了重要批示——“可喜可贺,来之不易,希再接再厉,服务大局,加强创新,为法治大丰、平安大丰建设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