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2-02-14 浏览次数:1007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丕祥院长所作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法院201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审判监督指导,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