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入手,以“惩”警示,用“情”感化是无锡崇安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三字经”。近年来,崇安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式,在法与爱中铺就了一条青少年维权之路。2010年以来,崇安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起,涉案人数62

 

由“教”入手,撑起预防伞

 

“青少年有着其特有的个性、习惯和喜好,而崇安区是无锡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学校较多。”崇安法院院长刘一勤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从源头做起。为此,20113月,崇安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走出法庭,先后与塔影中学、东林中学等学校签订了院校共建协议。

 

借助少年庭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这一载体,崇安法院在校师生中进行了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2011年至今,该院共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宣讲达近20场,受教育人数超过3万人次。此外,崇安法院还在校园内开辟法制宣传专栏,设立维权信箱,铺设法律知识宣传展板,开庭维权热线,在校园内营造了“法伴我成长”的浓厚氛围。

 

“以前这孩子什么话都不听我们的,现在上了几次法制教育课后却有了明显的变化,懂事多了!”一位塔影中学的学生家长对法院和学校的此举满是赞叹。

 

为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性和生动性,崇安法院在持续开展常态化法制宣传讲座的基础上,又积极打造“打造青少年感知法律窗口”,通过组织在校学生分批分期亲身到法院观摩真实庭审,开展“法制夏令营”、“今日我当小法官”等活动,让孩子们以亲身的体验实现了零距离感知法律、感受审判。

 

“从法庭回来后,一直想给你写一封信。因为听了你的故事后,我无法平静……。”近日,在崇安法院组织学生旁听了一场贩毒案件,听完庭审后,来自东林中学的一位学生在崇安法院开通的“常青藤-崇安法院”青少年维权微博中写了“给失足少年的一封信”,信中难抑其对被告人的惋惜之情。

 

20124月,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崇安法院在新浪网上正式开通了官方微博。微博一开通就引来了大批东林中学和塔影中学两个“共建院校”的小粉丝。

 

该微博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将与中小学校园开展的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法制教育活动,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网友展示,并定期更新一些法律小知识和生活常识,解答青少年朋友、家长等人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为青少年维权、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常青藤的花语是感化,青少年维权工作动态的发布,不仅能起到警示作用,还能让更多人关注曾经迷失的孩子,给予他们关爱和包容。”崇安法院少年庭庭长王学军介绍。

 

截至目前,该微博拥有粉丝5755人,发表微博166余条。

 

以“惩”警示,对症下良药

 

“法官,请您放心,被判刑后,我再也没有去过网吧。”近日,在少年庭法官严海燕回访一名寻衅滋事的少年犯吉某时,吉某表现良好。吉某告诉法官,自禁止令发出后,他都一直在遵守,现在他的生活正在慢慢步入正轨。

 

据悉,该份禁止令是无锡法院发出的首份涉未成年犯罪的禁止令。严海燕表示,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在社会不良人员和不良场所的诱惑下,极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禁止令的发出对对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其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严海燕告诉记者,自2010年以来,为推进少年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崇安法院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配套制度,如《崇安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细则》、《崇安法院关于“圆桌审判方式”的实施办法》等。同时,该院又规范审理流程,从建立分案处理机制、庭前社会调查到庭审教育和回访监督,做到全程维权。

 

今年1月至5月,崇安法院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6起,同比下降40%

 

用“情”感化  唤醒迷途心灵

 

“软软的被子,崭新的衣服,长这么大还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我。”看守所内,少年犯宋某在看到崇安法院捐赠的衣物后眼眶湿润,表示一定会吸取此次犯罪的教训,出狱后脚踏实地的赚钱。

 

20113月,崇安法院与少管所、看守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接收少年犯服刑情况的反馈,并对少年犯进行针对性的回访教育,对其在生活、学习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尽力解决,开展“佳节送温暖”、“因为有你的关爱这个冬天不再寒冷”等回访活动。

 

20122月,在少年庭法官回访一位寻衅滋事的少年犯时,因为感动,少年犯主动交代了其去年参与的一次结伙入室的抢劫犯罪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但近年来,犯罪的低龄化、暴力性、团伙性等特点日益明显,“如何才能了解他们的心理,帮助这些孩子回归正途呢?”经过少年庭的讨论,法院决定对罪行严重、心理压力大或是经历坎坷的未成年人引入心理辅导机制。

 

“我不是故意的。”、“是他盯着我看。”、“我没有想到他会死。”……在崇安法院圆桌审判庭后,经过半个小时的心理疏导,被告人小徐终于开口,断断续续的表达着自己的忏悔之情。

 

今年16岁的小徐是贵州人,从小就没有了父母,在外流浪。去年10月,小徐在一家酒吧内因感觉有人盯着自己看,心生愤怒,举起酒瓶就砸向了对方。案件进入法院后,小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唯独不愿再多讲一句话。为解开小徐的心结,承办法官引入庭后心理辅导机制。在与心理辅导师的一番沟通后,小徐放松了很多,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冲动行事。

 

截至日前,3名涉案少年犯通过心理干预,释放了负面情绪,重拾了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