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作者:扬中法院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5546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本院决定面向全国各地法院公开选调法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官职位5名。
如报名人员较少或者没有合适人选,选调名额将予以调整。
二、选调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无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或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助理审判员(两年以上)或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人民法院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社局网站、扬中市人民法院网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前请登录扬中市人民法院网(www.jsyzfy.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扬中市新扬路88号(扬中市人民法院政治处)。(2)网上报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后,直接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扬中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yzfyzzc@126.com)。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彩色免冠二寸证件照片2张。现场报名,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法律职务、职级任命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网上报名者须先提供复印件,并以邮寄方式寄至本院政治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面试时提交材料原件予以核对。
(三)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着重从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自然淘汰。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选调的证明。
(五)考察。当通过面试人员超过10人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要求执行。
(七)确定拟用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和转任。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法院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将在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选调手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中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扬中市新扬路88号)
邮 编:212200
联系人:陈 前
联系电话:0511-88286866
传 真:0511-88286861
邮箱地址:yzfyzzc@126.com
附件: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基本情况登记表
扬中市人民法院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