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庭长”的半天时间
作者:刘江洲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1312
人物简介:许曙芹,女,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副庭长,2009年以来,她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被评为三八红旗手、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平安法治建设优秀指导员、清河区优秀共产党员、淮安市十佳法官。
2013年6月18日,笔者有幸跟许曙芹一起“工作”了半天——
时间: 8∶30
地点:许曙芹办公室
我赶到许曙芹办公室的时候,她刚换完法官服。我看到她的办公桌上摆满了一堆堆案卷,这些案子都已排期。许曙芹说,基层法院的案子太多,她算是办案比较快的了,但案子去得快,来得也快。她打开电脑,指着屏幕上显示的办案流程表对我说:“你看,一会要开庭的是个房屋租赁纠纷。”说着,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接完电话,许曙芹对我说电话是一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打来的,说她就在法庭大门口,要让许曙芹帮她开具一个房产证生效证明,否则房子无法过户。8:45,当事人来到了许曙芹的办公室,许曙芹了解了一下情况后开始给她开证明。刚开完证明,电话再次响起,电话里的人让许曙芹去一楼法官值班室,说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找她。
时间 9∶00
地点 法官值班室
一路小跑,许曙芹赶到了法官值班室。
这是一个借款纠纷,许曙芹本来要给双方做一下调解工作,但被告一直躲着不见。原告今天来找许曙芹,请她跟被告联系。许曙芹随即给被告打电话,对方一听说她是法官,马上把电话挂了。许曙芹核对了一下电话号码,又打了过去,结果对方告诉她:“你打错了。”许曙芹不死心,又打了一次,对方电话关机了。看到原告眼里的焦急,许曙芹安慰他说:“别着急,我一定联系上他。你先回去,有结果我马上通知你。”
这个原告刚走,又一个当事人找到许曙芹,要求撤诉。许曙芹一听笑了:“撤诉好啊,说明你跟公司谈好了。我的工作也没白做。”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许曙芹来回为双方做了好几次工作,用人单位终于答应解决这件事情。
当事人还向许曙芹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许曙芹安慰他:“这个事情就要过去了,你也要想开一些,毕竟有了一个好的结果。” 这时已近9:30,书记员小刘告诉许曙芹,上午要开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到法庭了。许曙芹一听又一路小跑去楼上拿卷宗。
时间 9∶30
地点 审判法庭
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原、被告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庭审期间一度争吵起来。许曙芹及时对双方进行了警告。庭审在许曙芹的控制下有节奏地进行着。
庭审结束后,许曙芹决定还是要进行一次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许曙芹先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方式,结果因为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太大,没能成功。许曙芹决定用“面对面”调解方式再试一次。她对双方当事人说:“为了这个案子,你们心里都有怨气,这个我知道,我也理解。你们实际就是想出一口气而已,气消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我了解到你们以前的关系都很好,为了这点小事闹起来太不值得。大事化成小事,小事化成没事,是咱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你们说是不?”听了这一席话,双方当事人都不说话了。
许曙芹接着说:“原告,从合同的约定来看,你也有过错,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被告,既然合同约定了你需要返还押金,那你也有义务承担责任。你们如果相信我,我提出一个数额,你们看行不行?”这时,被告说了句:“行,我听董大姐的。你说的话,我服气。”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许曙芹提出的调解意见。11点10分,这个案子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间11∶15
当事人走了以后,许曙芹回到办公室,她坐在椅子上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对小刘说:“你把下午要开庭的案子的案卷给我看一下。”小赵随后将案卷找出递给了许曙芹。许曙芹认真地看着案卷。
时至11:45,已是下班时间,我笑着对许曙芹说:“许庭长,我们该‘收工’了吧。”许曙芹对我说:“我还要等等,下午的的案子比较复杂,我再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