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实干争创一流
作者:王国亮 发布时间:2013-07-15 浏览次数:1261
日前,泰州市姜堰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优秀法院”。近年来,该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谋发展,严格执行审判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积极寻求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形成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专程为我跑到村里来开庭,真的感谢你们”
80岁的邵老太太,家住姜堰区俞垛镇,多年来一直单独在外租房生活,如今年事已高,需要子女赡养,但六个子女均未履行赡养义务,因而委托该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六个子女共同给付租金及生活费800元。考虑到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为免去她参加诉讼来回奔波之苦,承办法官钱振华主动把法庭搬到了老人所在的村里。开庭当日,巡回审判现场聚集了几十名老人及当地的群众前来旁听。钱法官因势利导,以调解的方式向原、被告双方以及旁听的群众宣传赡养老人的规定,告知在场的每一位观众: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顺父母不仅要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还要尽量满足老人的特殊需要。法官入情入理的引导和规劝,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深受教育和启发,最后该案顺利审结。
该院利用开发区、溱潼、张甸、顾高四个人民法庭的地缘优势和组织优势,大力推行“陈燕萍工作法”,针对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群体诉讼等涉农纠纷案件,深入镇村社区、田间地头,到老百姓身边去开展巡回法庭审理,并把巡回审判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来,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1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没想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
4月11日,开发区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申某诉被告任某离婚一案。因被告任某在新加坡,难以请假以及来回奔波费用较高等问题,不愿意回国办理离婚手续。该庭接手此案后,承办法官肖立芹通过电话和任某取得了联系,了解到任某同意离婚的想法后,没有一判了之。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的心理想法后,开庭当日,肖法官通知原告到庭,利用QQ视频和任某取得联系,通过网络做调解工作。最后,将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通过QQ传送给任某。申某和任某对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均无异议后,再由任某在新加坡本地将材料打印出来,签字后,通过国际快递公司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身份证、结婚证寄回法院。至此,一起难解的离婚案十天内得以圆满解决。
“利用网络QQ调解案件,是我院调解案件的一次创新思维,既节省了审理期限、提升了调撤率,又减少了涉案当事人路途遥远来回奔波的麻烦,而且当事人对这种方式的开庭都非常满意。目前,通过这种方法已成功调解两起案件。”该庭执行法官肖立芹如是说。
量刑规范化改革、庭审小结、把公序良俗引入司法审判,一直是姜堰法院司法改革创新的亮点,利用QQ调解案件正是姜堰法院人富有创新精神的真实写照,它体现为一种总揽全局、深谋远虑的业务洞察力,一种不拘一格的突破性思维方式,一种勇挑重担、敢于承担风险的工作作风,更是法院外树公信的内在要求。
“你们的执行力真是可圈可点”
6月12日上午,姜堰法院行政庭组织11件非诉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集中听证。这11件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人均为姜堰区卫生局,案由均是被申请人经营的餐馆使用餐、饮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卫生执法人员两次现场检查均不合格后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内容一是立即整改;二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两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款。
庭审中承办法官张顺群、杨京、陈晓红就每起案件逐一由申请人代表陈述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再由被申请人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处罚程序有无异议进行陈述、申辩;最后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裁定,并当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裁定书。通过承办法官们数小时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思想工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罚款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有10起非诉行政案件的被申请人爽快地当庭缴纳了罚款。
像这样的例子,在姜堰法院已越来越普遍。近年来,该院通过整合审判资源,创新审理方式,挖掘司法潜力,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大大提升了审判质效。2012年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排名位居泰州基层法院第一,进入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