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服务社会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作者:李波 叶蓉 发布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1284
今年以来,在泰州中院的统一部署和大力指导下,泰兴法院按照《关于在全市法院实施“百名法官挂钩企业、百名法官服务项目、百名法官联系村居”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和中院熊院长的有关讲话精神,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创新举措,强力推进,“三百工程”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领导,过细准备,确保顺利开篇打基础
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院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三百工程”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延伸审判职能、服务转型升级、推进法治建设、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是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需要。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丁正明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钱金堂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业务庭的服务对象,其中民二庭、各人民法庭挂钩企业,行政庭、执行局服务重点项目,刑庭、少年庭联系居委会、学校,由法院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业务庭立即行动,紧锣密鼓地制定了本部门工程实施计划,明确了每一名法官的挂钩服务单位,填写了“三百工程法官联系表”并报领导小组审批。职责明确、把关严格,为三百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领导重视,丰富措施,确保工程开展见成效
4月上旬,该院“三百工程”正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自分管的业务部门,具体指导工程开展工作。副组长钱金堂副院长率领执行局人员走访我市锦鸡染料、兆胜空调等骨干龙头企业,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章美副院长率领少年庭审判人员到省少管所对泰兴籍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并送去了生活慰问品。叶峰副院长深入到分管的6个基层法庭,逐一检查工程开展情况。4月中旬,黄桥法庭庭长宋炳忠同志深入“三百工程”挂钩企业——中海黄桥热电(泰兴)有限公司进行庭企对接,并就转型期企业经营风险、完善合同、甄别客户进行法律宣传。当宋庭长根据审判实践,提出企业营销活动中要重点甄别客户时,该公司一供销人员提出企业一客户垫底资金是150万元,然而合同履行不到两个月已产生460万元的货款欠账,宋庭长立即提醒企业引起重视。该公司高度重视,随即召开公司高层会议。第二天在宋庭长的指导下,上午8时立案,宋庭长10时就赶到高港,将其他单位从客户公司账户上过账的460万元冻结,从而避免了该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随后,黄桥法庭及时与该企业签订庭企服务协议,对企业营销活动不严谨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司法建议。
责任到人,主动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有实效
不同的服务对象有不同的法律需求,法院要求法官走出去,结合各自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法律问题咨询,定期沟通联系。虹桥法庭、燕头法庭审判员在各自挂钩的学校,与在校师生开展讲座交流、模拟法庭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关于在校期间未成年受侵害的相关法律问题,还向学生发放法律法规手册。民一庭确定的联系点为泰兴市济川街道复兴社区、南街社区、国庆二村社区,由庭长李波、副庭长张翠华、审判员陈轼为联系人。他们充分发挥广大民事法官处理大量民事纠纷的丰富经验以及熟悉法律的优势,倾听群众的诉求,定期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或指导,帮助社区切实解决矛盾和问题。5月,陈轼法官协助社区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河失法庭围绕新街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开展工作,帮助该园区调解结案13件,涉案标的1000余万元。5月份成功调解并予以履行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30余万元,农民工20多人,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职能,主动作为,确保企业发展有保护
作为从事商事审判的民二庭,为企业最直接的服务就是审理好经济纠纷案件。该庭注意强化审判职能,公正审理好每一件商事案件。今年来,已受理本地企业诉外地企业经济纠纷案件2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审理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审结后得到执行,特别注重依法适时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今年来,共外出保全案件62件,保全金额1000余万元,足迹遍布福建、河北、山东、浙江、河南、北京、天津、上海等多个省市。遇有申请保全的案件,在今年商事案件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庭同志都能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放弃节假日、休息天,星夜兼程,不辞劳苦,在第一时间赶到保全地点,及时果断地采取保全措施,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同时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加强宣传,前出沟通,确保法治推进成助力
一是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注意以案讲法,增强企业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我院派出审判人员,在《法官讲坛》栏目,就《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进行宣讲,现场解答听众的咨询,进行法制宣传;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法院工作和先进典型,通过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6月,民一庭与劳动仲裁委员会举办了“迎七一”劳动法律咨询活动。民二庭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少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及应诉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保险合同案件居高不下,且矛盾比较容易激化,一方面给法院的调解化解矛盾带来一定困难,另一方面对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此,该院组织全市9家保险公司召开座谈会,副院长叶峰、民二庭副庭长刘军及部分审判人员参会。座谈会上,各家保险公司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实务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与审判人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对明确专门机构进行车辆定损和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药费用等问题形成共识,以便快速、准确的确定当事人的损失,减少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