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作者:仲伟忠 鲁茂冬 发布时间:2013-07-24 浏览次数:1374
泰州海陵区法院与泰州市罡杨学校结对共建“青少年维权实践基地”,已走过了三个年头。三年来,院校携手合作,不断丰富共建内涵,创新活动载体,形成了具有校本特色的法治校园文化。
活动推进 培养学生法治素养
如何针对青少年年龄、心理持点,把传统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院校共建”在教育形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促进了青少年法律素养的提升。
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罡杨学校的同学们都知道,生活中如遇到烦心事或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只要拨打电话“89668121”,就会得到法官或老师的帮助。共建三年中,驻校法官共接听热线电话百余个,指导学生维权、化解同学纠纷、疏导心理障碍、缓和与家长的矛盾等问题数十起。一个热线电话,不仅告诉学生什么事能做,怎样做,什么事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及时将事件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且能让同学们获知了相关法律知识,受到了比法制课程更好的教育效果。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12年3月15日下午,罡杨学校操场上,人头攒动,八位法官的“办公桌”旁围满等候咨询的同学,其中还有学生家长和附近村民。一名胆怯的小女孩几次走近法官,却欲言又止。细心的法官花艳发现后,微笑地主动招呼小女孩:“你有事咨询吗?别紧张,慢慢说。”“法官阿姨好,我叫周婷婷(化名),上初一了,请问我写的日记,家长可以随便翻看吗?”“不可以,除非你同意,家长才可以看。”“那怎么办呢?”花法官见小女孩无可奈何的样子,便把她拉到身边,悄悄地告诉她处理的方法。十多分钟后,小女孩笑着跳跳蹦蹦地离开了。
据区法院少年庭副庭长朱海燕介绍,像这样的法律咨询活动,近年来在罡杨学校已举办过三次,每次法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话题总有二三十个,而且涉及面广。如,未成年人可以外出打工吗?陌生人在网上约我见面怎么办?诱捕野生鸟类是否违法?购买了伪劣或过期食品怎么办?村民可以在自留上盖房吗?等等……副校长王红扣说,法官面对面地解答学生的法律咨询话题,可帮助他们解惑释疑,增强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建立“小法官说法宣讲团”。“小法官说法”是院校共建实践中的创新举措。“小法官”,是由学生自愿报名,班级推荐,区法院少年庭组织集中培训,经现场考核后“录用”。2013年6月13日至19日,法官对小学部1~6年级和初一初二的“小法官”候选人进行了三次培训。在“小法官”“考核录用”现场,同学们讲案例,析危害,讲法律规定,谈认识感悟,犹如“法官”在上法制教育课。第一期“小法官说法宣讲团”成员由十名“小法官”组成,经过法官指导“集体备课”后,再组织“小法官”到各班巡回宣讲。首次“小法官”宣讲活动将于今年9月份开讲。
多彩活动寓教于法。2011年4月23日,学校组织师生走进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诉前鉴定大厅、诉调对接办公室、荣誉陈列室和法制教育图片展。随后,师生们旁听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让师生了解法官的工作程序,消除对法院的神秘感,体会庄严法庭的公正严明。2011年12月30日,学校举行普法文艺汇演,师生自编自演的小品、快板、戏曲连唱、情景剧,让师生在愉悦中,接受法律知识教育。2012年4月26日,学校开展“法在我心中”征文、演讲比赛,全校师生人人参与。“法律是学生的‘护身符’”、“法,就在我们身边”、“法官妈赞歌”、“做一名懂法、护法的人民教师”……,从这一篇篇征文、演讲稿的标题中,让人们看到了广大师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在院校共建活动中的收获。2012年11月,由法官指导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王五故意伤害案”。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均由学生扮饰,讯问、举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按法律程序进行。同学们娴熟的“演技”,足以展示他们对相关法律条款己烂熟于心,台下数百名旁听者,也从被告“冲动、不懂法”中得到启发和教育。
课题引领 探究校本法治文化
共建实践活动的深入探究和多彩的普法教育内容的不断渗透,形成了一种校园文化倾向。这种文化倾向净化了人们的心灵,体现了师生的主体意识,彰显了学校的主流精神。校长李海荣认为,应充分运用这一资源,顺势利导,打造出适应师生发展的校本法治文化品牌。
省级课题立项。2011年,学校申报的省级课题《院校共建对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作用》获准立项。该课题确定了在海陵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一步创新学校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师生法律意识,提高师生法律水平,规范学校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和实现“法制教育校本化、课程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目前,该课题的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数十名师生为策应课题的研究,撰写的论文或习作,有的在校内进行了交流,有的见于报端。六(2)班李盼盼说,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多一点忍让;放学回家时,不去网吧玩游戏;遇到红灯,脚步停一停。五(3)班阮金月说,从小学好法律知识,就能披上永不褪色的安全衣,就能拥有不会迷失方向的导航仪,就会时时沐浴着快乐安康的阳光。周牛兰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后,感慨万分。她说,参加旁听如同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作为教师如何用自己的师德、学识去影响人、塑造人,做到春风不让一叶枯?教师肩上的那份责任是沉甸甸的。
系列读本年年出新。在课题的引领下,结合乡镇学校的实际,法官和老师们共同编写了《普法知识读本·法律法规问答六十例》、《共建实践读本·法在我心中》、《举案说法读本·小法官说法》。这三本读本内容丰富,给人以教育和启迪,有真实案例的警示,有法官的剖析和寄语,有师生学法的感悟,有师生与家长共同编写的反映法制教育的诗歌、戏曲联唱、小品和情景剧等;主题鲜明,涵盖十多部法律法规,宣传了《刑法》、《民法通则》、《食品卫生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近百条法律条款;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既有针对性,又具有切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可读性,同时也是家长教育子女的好帮手。这三本读本,各有侧重,形成系列,彰显出校本法治文化的张力。
文艺作品接连不断。罡杨镇素有“戏曲之乡”的美誉,学校不少师生就是戏曲好手。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激发了师生的创作热情。“法制讲座,言简意明,现场咨询,法官引导”、“热线电话为你解惑,模拟法庭,神圣而庄重,编教材,讲故事,课堂生动又多彩,家长乐开怀”,这是王红扣、张正林、金万和三位老师创作的戏曲连唱《“青少年维权”谱新章》的唱词,学生家长凌粉忠用京剧、扬剧、黄梅戏曲调为唱词编曲。一曲《“青少年维权”谱新章》展示了院校共建实践活动的成果,唱出了师生维权、守法护法的心声。董兰香、丁长胜等老师创作的情景剧《爱的呼唤》反映小学生王小亮的不幸遭遇,其父嗜赌,父母离异后,王小亮随父与后妈共同生活,遭到后妈虐待。生母知情后,诉讼法院,夺回了对王小亮的抚养权。剧情催人泪下,在伤感的情绪中,让人憎恨赌博陋习,珍惜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感悟法律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尊严。徐平、周牛兰等老师创作了以反映法官、老师帮助初一学生王华维权题材的情景剧《闹心的牛肉干》;法官和老师共同编写了“模拟法庭庭审”文稿《逞凶斗狠酿成大错》等作品。
放大效应 构建和谐法治校园
三年来,学校借助院校共建这一平台,着力构建和谐法治校园,加快了学校内涵发展。
服务转型升级。在当前社会变革加快、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背景下,如何将“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体系当中,院校共建实践作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将法制教育融于教育者的理念,并与德育教育、常规管理和教科研有机结合,形成了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二是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制度建设到具体的实施目标、途径、方法,乃至教材和课题研究等方面设计了一套完备的体系,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校园法治文化;三是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师生的法制观念植于心田,形成了“人人参与,个个受益”、学校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四是在服务师生的同时,将青少年维权和普法教育有效地从学校向学生家庭、学校周边社区村组延伸。共建三年中,学校师生中无一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党支部被评为“泰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成江苏省平安校园、泰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成为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法治海陵建设先进集体”、海陵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中小学综合督导优秀单位”。
新的目标,新的起点。海陵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和罡杨镇党委政府对院校共建“青少年维权实践基地”活动十分重视。最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和扣专门听取了院校共建活动情况汇报,他对院校共建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指示法院、教育局、学校把院校共建活动打造成青少年维权和法制教育的盆景,为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经验。区法院院长陈炜调任海陵区不久,就专程去罡杨学校听取汇报,与镇、学校领导进行座谈,并就院校共建活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区教育局局长凌华余自共建活动开展以来,亲自顾问和指导,多次亲临现场,参与活动。他要求罡杨学校要以院校共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教育的经验,加快特色学校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同时,希望院校共建的实践成果在全区中小学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罡杨镇副镇长姜华多次深入学校指导工作,参与共建实践课题研讨。
领导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给法官和师生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区法院副院长龚婷说,今年区法院申报的“院校共建”市级创新创优项目已获准立项,由少年庭牵头,围绕推进院校共建活动,以点带面,放大效应,作深层次的研讨和探究。同时与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违法罪犯预防和权益维护工作。李海荣表示,继续巩固院校共建工作成果,将从实践层面向理论探究迁移,构建适应学生终身发展的德育教育模式和和谐法治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