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执行工作一路高歌猛进。近日,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该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该院近3年来积案清理率达100%,问卷调查申请执行人满意率达95% 2012年该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盐城中院确定执行工作示范点。人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何如愿摘取一项项桂冠?采访中我们找到了答案:缘自他们攻坚路上有新招。

 

变“小群多路”为集约执行

 

2011-2013年我院执行积案清理率达100%,这是创新机制带来的深刻变化。”该院院长龚春光感慨地说。

 

前几年,滨海法院的执行案件呈11%的速度递增,执行干警们每天都是“小群多路”不分白加黑,但仍有大量的积存案件难以执行,埋怨、指责、非理的声音不绝于耳,不少执行法官感到很憋屈并对做好执行工作失去信心。

 

要让执行法官理直气壮地干好执行工作,必须创新机制,帮助他们重树自信!该院党组一班人形成共识。2009年初他们结合本院的实际,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创立变“小群多路”为“集约执行”的新机制:即以团队为依托,运用现有的执行优势,在执行局成立财产调查组和执行实施组,具体负责对案件的财产查询、物品变现实施快速、有序、高效处置。采用新机制,程序简化、高效便捷,使案件执行实行“一站通”。如调查组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或其他财产的,由财产调查组直接予以执行结案,对批量案件和可以合并执行的案件可由实施组负责统一处理。对财产查询、物品变现、分配处置等环节分别由不同人员办理,明确办理期限和质量标准,并及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

 

在此同时,他们还建立起与新机制相配套的执行积案台帐和执行信访台账,以此进行统计分类、销账入账,有效防止案件“先清后积、边清边积”的现象发生。

 

执行法官贾广斌说:“以前拿到一起执行积案后,一个人既要查询财产线索,又要找当事人谈话,还要负责办理财产的拍卖手续、制定分配方案等一连串的工作,感到相当忙乱且效率不高,按新机制运行,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现在办结一件执行案件的效率较以往相比提高了30%。”

 

“新机制”似春风,吹拂了一池碧波, 2011年以来,该院集中清理了1106件各类执行积案和163件重点案件,结案率达100%,执结标的达1.3亿元。

 

维护执行权威动真碰硬

 

“郁积在胸中25年的辛酸和怨气终于吐出来了,我真心感受到法律的正义,由衷感谢滨海法院。”这是去年517日山东的董某拿到执行款时,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该案是一起历时25年的执行积存案件,25年前,董某和某镇政府的前身某乡政府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后因某乡政府被撤并,董某一直没能拿到煤炭款。涉及这类案件怎么办?该院执行法官维护执行权威敢较真,乘借全国清理积案之机,一面与地方党委磋商沟通,一面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法律疏导工作,最终促成现镇政府主动履行给付12.8万元的法律义务,使一桩久拖的案件得以了结。

 

201129日深夜,执行110负责人郁光华接到一名案件执行人急冲冲打来的电话:“被执行人王某现在苏州某地,已被我们锁定请速来执行”。

 

当事人的求助不可迟缓!郁光华随后带领执行110成员连夜驱车赶赴苏州,凌晨六点四十分,执行人员准确到达王某宝马车停放处。上午九时许,王某慢悠悠地来到车旁欲开车回家,当场被执行人员抓住。“我们是滨海法院的执行法官,请履行你的义务!”王某如梦初醒,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王某承认错误,随即将拖欠十名工人近百万元工资如数兑现。

 

运用联动机制,打击“老赖”手不软。2009826日,该院判决被告人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向原告张某的借款10万元。被告人刘某却没能如期履行判决,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甚至擅自将被法院依法查封的一台机器设备非法变卖给他人,随后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面对这样的老赖,该院立刻启动执行联动机制, 201196日刘某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后抓获。刘某主动要求和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本金10万元,利息2万元,案件得到圆满执结,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公开知情权做到经常化

 

今年420日,是该院执行开放日,步入法院的是一批特殊的参观者,他们都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其中还有三名是因暂时执行不能而多次缠访的申请人。

 

为使这些特殊的人群了解执行工作,该院借开放日之机,引领申请人参观执行干警办公区、分类执行谈话室,听取执行流程、委托评估拍卖程序和执行强制措施的讲解,并对两名执行干警的工作进行跟踪观察,让他们零距离获得知情权。

 

短短的两小时的“观光”,身临其境的申请人感触颇深:“以前总以为执行就是到被执行人那里把钱拿过来,或者把被执行人的东西买了换成钱给我们,今天才知道执行工作并非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我用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看了一位法官的工作,他一小时内连接9个电话,接待了两名当事人,并为一名申请人办理了执行款领取手续,却没坐下喝一口水,以往对执行法官的偏见是不该的。”

 

公开知情权做到经常化,使社会各色人等对法院有了新的美感。该院因势利导,在执行大厅向社会公布了《阳光执行十项公开承诺》,并通过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公开每起执行案件执行详细情况,包括案号、申请人、被执行人、执结金额、未结原因、未给付原因等。同时还通过当地媒体公开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执行款物分配方案,分配依据和分配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在阳光执行大厅公布执行日记,把每起执行案件采取的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执行谈话、司法拘留等措施一一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流程清晰透明、一目了然,让人感到真实可信。

 

公众零距离获得执行案件的知情权,使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迅速降低,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明显攀升。该院执行局长杨德军欣喜告诉我们,以往有不少申请执行人极易动怒,现在到法院的阳光执行大厅走一走、看一看,无不发出同样的感慨,被执行人不给钱不是法院的错,真的执行不到位可不应责怪执行法官了。

 

攻克执行难贵在创新,滨海法院的实践定会给各级法院带来有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