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司法希望庇护失足少年展翅飞
作者:史璞頔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1476
“天地苍苍,乾坤茫茫,中华少年,顶天立地当自强……”2013年4月,一名初犯盗窃罪的失足少年张佳明在依法进行前科封存后,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李云燕副院长面前朗读这样一首慷慨振奋的诗歌。
新北法院自2007年12月单独建制了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在审判实践中深刻理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光荣使命,坚持以“关爱、协作、开拓、卓越”的理念引领少年审判工作,搭建起一个个托举失足未成年人未来的希望工程。
人员到位渠道畅通
大维权格局纲举目张
“您觉得哪些法官能胜任少年庭的工作?”“少年庭的法官既要懂业务,也要善沟通,更要懂孩子们的心。”作为新北法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云燕投入了大量精力。2011年3月,新北法院克服案多人少、办公场地紧张等诸多困难,将少年庭从与刑庭合署办公的状态中单列出来,选配了3名法律知识全面,掌握一定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理论,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少年审判的法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预防工作。此外,该院在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涉少案件的立案和执行工作,立、审、执沟通协调全方位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陪审员也要精选,既陪又审”。2名曾从事教育工作的陪审员作为特邀陪审员也参与进来,一支精通涉少审判业务、人员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扛起了构建少年审判“全员参与、全程保护、全面维权”大维权格局的大旗。
为了让更多的青少年享受到司法关怀,新北法院少年庭依法扩大受案范围,将所有婚姻家庭案件交由少年庭审理,并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讲堂”,以案释法,向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宣讲有关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全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在扩大受案范围的同时,有人提出了案多人少的顾虑。为此,新北法院专门设立了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少案件,一律做到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在立案环节,设立涉少立案窗口,实施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在审判环节,建立涉少案件全程跟踪制度,加强审限管理,督促涉少案件快审快结;在执行环节,加快办案节奏,尽快解除未成年人面临的困难;在援助环节,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保障其诉讼权利。2011年至今,该院共为未成年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35人次,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3名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
制度全面服务贴心
人文关怀贯穿庭审始终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充分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新北法院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社会调查制度加深背景了解。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提审未成年犯、通知法定代理人谈话、到学校或生活地点了解情况、与侦查起诉机关沟通及发放《社会调查情况表》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学习情况、性格特点、社会交友等情况进行调查,为庭审教育、量刑做好准备并提供参考。2011至今,该院共审前开展社会调调查31次43人次。
圆桌审判制度拉近身心距离。少年的心是柔软的,新北法院积极寻求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变法台式质问为圆桌式谈心,让庭审过程在缓和、宽松而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氛围中展开,充满了人文关怀,拉近了与未成年被告人的空间距离与心理距离。庭审中,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教于审,用爱心去感化,用教育去疏导,用真诚温暖法庭内的每一个未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保障诉讼权益。针对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的特点,为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场或不到庭时,新北法院选派“合适成年人”作为“代理家长”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心理疏导机制帮助解开心结。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运用专业知识,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顾成长历程、了解成长需求、认清自己卷入事件的心理过程、解答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心理困惑,并将心理评估结论作为法官量刑的参考。2012至今,新北法院共为24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效果显著。另外,该院少年庭3名法官均参加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将心理疏导干预机制扩大至少年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无微不至。
前科封存制度撑起维权保护伞。根据刑法、刑诉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新北法院积极探索并实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2012年,该院会同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为适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封存其犯罪记录4份,为2013年的全面封存作了积极准备。
延伸职能综合治理
青少年维权网立体缜密
新北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对未成年罪犯的庭前预防和判后跟踪帮教,拓宽工作思路,联合各方力量,切实提高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实效,努力构建立体化青少年维权网络。
新北法院借助区妇联、团委、关工委、社区矫正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缓刑犯的教育挽救工作,2012年至今共回访帮教67人次。在帮教过程中,注重加强判后跟踪教育,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观护帮教,促使其改过自新。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干部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并由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信件、电话或上门方式,定期回访,开展心理疏导,联系协调所在社区和就读学校,帮助其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
秉持着“案结责未了”的理念,新北法院多次开展交流谈心送温暖活动,给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送去学习书籍、生活用品,通过交流谈心,了解少年犯的思想动态及改造表现,鼓励他们悔过自新、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综合治理,预防为先。新北法院与辖区内多所中小学以及部分社区签订共建协议,主动配合学校及社区对青少年进行早期预防性教育,共建“护春苗”活动。由该院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结合典型案例,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在校学生旁听庭审和开展暑期模拟法庭活动,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辨别是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011年至今举行各类法制教育活动40余场次,受众学生数千人。
青少年权益保护需要构筑经纬密织的立体化网络。新北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将维权触角向社会延伸。通过维权信箱、维权热线、电子邮箱,为青少年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救助专项基金,每年拨出5万元,对困难青少年进行救助。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注重与团委、妇联、关工委、综治办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维权联动机制,努力构筑起全社会重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立体网络。
“我曾是一只折翼的鸟,绝望地残喘。一束阳光照耀下来,温暖了身心,我振奋起精神,鼓足勇气,冲破过往,勇敢高飞!”张佳明的朗诵背后是千万个失足青少年,希望我们的少年审判能为他们撑起一片更广阔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