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律拥军呈现三大亮点
作者:仲苑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1459
在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中,镇江是拥有驻军较多的城市,双拥工作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已连续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其中,法律拥军正是镇江市双拥工作中的一张亮丽名片。
2012年,镇江中院获得全市“双拥六创”标兵单位并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军区授予“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目前,全市法院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融合、全面提升”新思路,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力争在“双拥七创”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亮点一:维权网络健全完善
多年来法律拥军的实践让全市两级法院认识到:军人是社会安定的守护者,维护他们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是一件稳军心、暖军心的大事。2011年6月,在全市上下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六连冠”之际,镇江中院主动与军分区政治部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下发《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将涉军维权工作融入镇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总体部署,纳入全市两级法院和军分区系统工作全局通盘考虑,确立“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涉军维权组织机制百分百建立、军地配合保障措施百分百落实、涉军困难当事人百分百司法救助、涉军案件百分百案结事了。
如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已覆盖全市8家法院,包括该合议庭在内的“一组、一庭、一站”涉军维权网络,已在镇江两级法院建成并高效运转:两级法院全部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业务庭领导作为成员,组成各级维权指挥中枢;各基层法院分别与辖区内团级以上部队协调,设立了13个“法律拥军工作站”,专门处理涉军维权法律事务,法院定期派出联系人进入“工作站”,提供法律服务,协调解决涉法问题。
除了在辖区部队官兵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全市法院还从驻镇各部队官兵中选聘 “特邀调解员”。通过这些“特邀调解员”,由他们协助法院做好法律文书送达、部队当事人的思想疏导、调查取证、执行协助等工作,使两级法院涉军维权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陈某某系在镇服役的现役军人,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要求离婚。案件争议焦点是婚生女的抚养与房屋分割问题。一审法院综合各方条件,依法判决婚生女由陈某某抚养、住房折价归并给陈某某,陈某某给付赵某房屋折价款。赵某不服,认为陈某某是现役军人,无法实际行使对婚生女的抚养,原判剥夺了其对婚生女的抚养权,财产处理也不公正,向中院提起上诉,并扬言如不满足其抚养女儿的要求,其将每天写信及通过网络,向省、中央媒体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先后多次不断信访。镇江中院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茅仲华指示合议庭加大工作力度,从有利于孩子健康角度出发,力促双方和解,更好地化解矛盾。
主审法官李书文接收该案后,迅速安排时间审理。庭审结束后,又马不停蹄的安排调解:一方面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围绕子女抚养问题,先后不间断的十多次组织双方及亲友参加调解,帮助赵某全面分析其抚养女儿的利弊因素,稳定其焦躁不安的情绪;另一方面与陈某某所在部队联系,通过特邀调解员寻求帮助,使陈某某正确理解本案审理调解的必要性,稳定其工作情绪;同时向中院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姚强全面汇报案件的审理工作和进展情况。姚副院长及时带领法官一同到部队,与部队领导沟通并通报案情,协调处理双方的家庭矛盾。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案件终于峰回路转,赵某最终同意由陈某某抚养女儿,房屋折价归并给赵某所有,双方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该案的调解使得陈某某更能安心在部队服役,同时赵某居住等问题也一并得到妥善处理。一起涉军案件最终划上圆满的句号。
“有了这些特邀调解员,一些诉诸法院的纠纷能及时得到化解。这些来自部队的力量可谓是法院化解涉军矛盾、处理维权案件的‘好帮手’!”回顾纠纷的化解过程,李书文法官感慨万千。
亮点二: “三优四快”高效运转
“我代表在部队服役的儿子,谢谢法官这么快就把我儿子订婚彩礼案解决了,还亲自把钱给送过来。”7月9日,镇江新区某街道军属郦某接过开发区法院曹涌法官送来的1万余元案款时,感激地说。
三年前,郦某18岁的儿子经人介绍与新区某镇的姜某开始谈对象,郦家按当地习俗在办定婚宴时送给女方3.5万元彩礼。后郦某的儿子应征入伍。今年初,郦某的儿子因与姜某的性格不合,与姜某解除了婚约,并到法院起诉要求姜某返还彩礼。开发区法院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案款到位。
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立案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军人军属优先窗口的功能,专人导诉,做到优先立案、当日移送。在立案登记表和卷宗封面加盖“涉军”专用章,涉军纠纷一旦立案,立即加盖“涉军”印章,从立案、审结到执行,全程进入“绿色通道”,切实做到“三优四快”: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中院民一庭庭长殷建平介绍说:“全市法院涉军案件一般在一小时内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军人军属若不便来院立案,立案庭便派员上门立案。涉军案件优先审理,不受排期开庭限制,简易程序审理一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不超过三个月。案件一旦移送执行局,会在第一时间安排执行。”
“快”主要体现于程序层面。法官们认为,部队官兵请销假制度严格,军线电话、电子邮件往复沟通不方便,同时涉军案件政治、社会敏感度高,案件程序上“提速”很有必要。
各基层法院普遍建立涉军维权案件巡回法庭,力争30%的涉军维权案件就地审理和调解。针对有些驻地偏远的部队,各法院还灵活采用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信函传真立案以及巡回审判等便利措施,让案件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费一分心。”对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军人军属,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
亮点三:法律服务无处不在
今年1月,镇江中院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继去年顺利举办“军官法官互学、军营法庭互动”活动后,再次联合发出通知,成立法律拥军培训基地、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组织法官接受国防教育等内容都被一一列出。
将法律拥军培训基地建到军营之中,这是镇江法院的一个创新之举。早在去年3月,镇江市召开六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总结表彰暨七创动员大会上,茅仲华院长作为获奖地方单位的唯一代表在表态发言中就表示:要“努力打造镇江的特色法律拥军司法新品牌。”
在茅仲华的大胆设想和积极沟通协调下,镇江中院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迅速联手,决定联合成立法律拥军培训基地,基地设在镇江军分区国防园。经过一番精心筹备,今年3月15日,法律拥军培训基地在镇江军分区国防园揭牌落成。揭牌当天,29名由镇江中院聘请的部队特邀调解员以及部队其他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由中院民一庭资深法官授课的培训。
基地建设是镇江市2013年度军地互办的20件实事之一,基地的落成并运转标志着镇江法院法律拥军培训工作步入常态和规范。全市法院将根据部队实际需要,采取短期集中培训、授课辅导、巡回讲座、实地考察等形式,为部队培训法律人才,镇江中院及各基层法院业务部门、驻镇部队政治部门承担授课、辅导任务,努力将法律拥军培训基地打造成深层次的法律拥军平台。
各法院与驻镇部队积极互动,不断创新军地共建举措,在部队开设法制课堂、设立法律指导员,开展法律拥军宣讲团进军营、调研官兵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军官法官国防联谊等活动,深受广大官兵和法官们的欢迎。全市法院还定期邀请驻镇部队官兵走进法院,参加 “法院开放日”及庭审观摩,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接受法制教育。
润州区人武部政工科长王吉喜在和战友们一同应邀参加旁听镇江中院审理的一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今天审理的道路交通案件,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案件类型。通过旁听庭审,可以直接了解案件审判的程序和流程,进一步加强了法律认知,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立足现有条件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构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崭新平台和有效载体,为广大驻军官兵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市委常委、镇江军分区司令员曹寅,对全市法院法律拥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