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心生怨恨 21岁男子刺伤同龄女友
作者: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次数:208
情侣间能在一起是缘分,分手也该好聚好散,可是90后的小赵却因没有妥善处理好情感问题,近日被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2年12月,小赵在外出旅游时通过微信与自己同龄的女子小丽结识了,两人年纪相仿、经历相似,感情迅速升温,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如胶似漆的两人在认识十多天后便住到了一起。然而好景不长,渐渐的两人因性格不合,矛盾日益显现。生性开朗的小丽,经常外出,次数多了便引起了小赵的不满和疑心。因此两人便时常吵架,有次小赵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出手打了小丽,有了一次便有了下一次,在屡次遭打之后小丽心灰意冷,下定决心要结束这段感情,随即便搬出了两人曾经的“家”。
2013年2月的一天,小丽回到与小赵的住处,打算把自己剩下的衣物取走。而小赵正在家里与几个朋友喝酒解愁,看到小丽回来了便想趁此机会挽回两人的感情,然而小丽坚决不肯,几句言语冲突后,小赵便放狠话对小丽说“你要是不跟我过,我就弄死你”。说着,小赵趁着酒劲从右手边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朝小丽手上、腰上捅去。幸而当时有小赵的朋友在场,一个朋友抱住了小赵,另一朋友赶紧夺走了小赵手上的刀,及时制止了小赵的进一步行凶行为,事后经法医鉴定,小丽左髂部、左手受伤构成了轻伤。案发后,后悔不已的小赵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之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小赵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