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逝薪却未止 讲诚信分文不取
作者:蔡萍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196
这是一起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某单位因财会工作人员变动交接不到位,竟向一位已于2008年6月去世的退休职工杨某账户发放长达57个月的工资及福利,总金额高达11.1万余元。直至今年3月,某单位才发现此项重大失误,即刻停止工资发放行为,并起诉至法院请求杨某的子女作为继承人返还杨某工资账户中的11.1万元。
在诉前财产保全过程中,法官发现错误汇入款项一分不少的留于该账户上。经审理,承办法官发现并非是杨某的子女对老人去世的情况隐瞒不报,相反,杨某去世后的第三天,杨某的儿子及女婿就主动将杨某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送到了杨某生前工作的某单位,并且领取了相应的丧葬费补助。并在随后不久将杨某工资账户中生前的收入取出用于处理丧葬事宜,随后该账户存折一直由杨某女儿即第一被告保管,但该账户一直未予注销。杨某子女一直不知道该账户仍有资金汇入,直至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杨某女儿才得知这一情况,联想到可能因为单位原因导致没有停发,但并未挪动工资账户上的款项。直至原告诉至法院后,两被告才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两被告表示会积极配合协助返还原告这笔因原告工作人员失误意外“获得”的巨额工资。最终,原告在被告返还11.1万元款项的基础上,自愿补偿被告2000元。
法官寄语:从这起有些特别的不当得利案件中,可以看出被告当事人对于诚信原则的恪守和对于法律的尊重与敬畏。而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当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人员变动等管理,防止此类“人已逝薪未止”的事件发生,有效避免财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