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利用亲情感化法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纠纷
作者:吉纯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245
母亲去世后,父亲在再婚前将部分房产赠与女儿。之后,女儿因父亲不支持其在上海购房而产生矛盾,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将房产过户给她并享有租金;父亲则认为女儿不孝,不念生养之恩,不顾幼弟生活。8月7日,海安法院李堡法庭倾情化解了这起矛盾激化的家庭纠纷。
13年前,刘家新房刚刚建好,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小刘母亲的生命,整个家庭陷入悲痛之中,尤其是上小学的小刘变得日渐沉默。为了更好地照顾女儿,刘某接受建议再婚。婚前,刘某在亲友见证下,签订赠与合同,将新建房屋部分赠与小刘。继母张某无微不至的关怀使得小刘笑容多了起来,8年前,小刘弟弟的出世更是让家里再次充满欢声笑语。
小刘学习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刘某在外做室内装潢,继母将自家门面房出租,全家生活日渐红火。然而,小刘的一个提议却打破了家庭的和谐。两年前,小刘在上海看中了一套总价90万的房子,希望父母帮其支付首付,其拥有的部分房产作为交换留给弟弟。继母张某坚决反对,认为上海房价太高,现在买房只会掏空家产。开始表示支持的父亲也退缩了,这让小刘气愤不已,觉得父母偏心弟弟才不愿出钱,一场家庭纷争就此拉开序幕。小刘与父母为此多次争吵,双方关系跌倒冰点。6月初,小刘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履行赠与合同。
承办法官毛蓉接手案件后,经过调查走访发现,该户家庭矛盾异常激化,刘某得知被女儿起诉后十分伤心,直言其不孝,甚至有轻生念头。毛蓉决定请当地老干部调解志愿者蔡炳富协助调解,希望借助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声望化解矛盾。
调解中,蔡炳富首先和刘某夫妇聊起了家常,轻松的谈话缓和了紧张的气氛,张某娓娓道来这些年的不易。小刘母亲去世前新房刚建好,欠下不少债务,她一直帮助偿还,这几年家里才稍微宽裕,现在小刘要求在上海买房确实有困难。蔡炳富肯定她作为继母,这样的付出十分难得,但房屋毕竟是小刘母亲在时所建,要顾及小刘心理感受。
与此同时,毛蓉首先从法理角度耐心地向小刘释明了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又引导小刘多想想继母平时对其的关爱和对家庭的付出。就在这时,小刘的弟弟走上前来,拉着姐姐的手喊其玩耍,小刘高兴地摸摸弟弟的头,满眼尽是爱意。姐弟俩无意的举动流露出的真情让毛蓉觉得亲情感化也许能化解纠纷。她动情地对小刘说:“你弟弟还年幼,父母年纪已经大了,你也要多为他的生活考虑。如果你执意要回房屋,不仅伤害了父母,也会伤了姐弟情啊!”一番劝告后,小刘深感愧疚,刘某夫妇也为之动容,争吵了两年多的一家人终于同意坐到一起商量。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达成一致协议,房屋的产权以及租金由小刘和弟弟各半享有,一家人均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同时小刘和弟弟对父母尽相同的赡养义务。
至此,这起矛盾激化的家庭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