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朋友间打闹引发的官司
作者:王赟 发布时间:2013-08-12 浏览次数:211
近日,海门法院三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邻居之间开玩笑打闹导致意外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600元。
孟某与秦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都是性格开朗爱开玩笑的人,所以平日关系很好。2013年4月12日,秦某站在凳子上摘自家的葡萄,孟某从秦某的身后走过想要“吓”一下秦某,被“吓”到的秦某于是站在凳子上与孟某互相打闹,在打闹过程中,秦某从凳子上摔倒在地。在倒地的那一瞬间秦某尖叫了一声,痛苦的抱住了自己的左手臂。孟某立即将秦某送往医院,经检查后诊断为左手臂骨折。随后,双方父母赶到医院,孟某的母亲了解情况后拿出1000元垫付了部分医药费。秦某伤情好转出院后,因各项损失协商不成,秦某一怒之下将孟某诉至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三厂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耐心帮助双方分析事故,说明了原告受伤并非因为故意侵权,而是源自朋友间嬉闹,引导双方妥善解决纠纷,不要因小事处理不好造成邻里、朋友反目。听了法官的分析和劝说,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给原告4600元,朋友之间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