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宣判18起跨国电信诈骗案 单笔最高超千万
作者:吴纪攀 陈超 发布时间:2013-08-18 浏览次数:1089
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省苏州、无锡、扬州三地的6家基层法院今天对18起跨国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涉案174名被告人诈骗2.2万元至1344.11万元不等,被以诈骗罪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批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件由公安部联手台湾警方,与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尼、斯里兰卡、斐济、菲律宾等7国警方统一行动破获。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宣判的林志金等6人诈骗案,是江苏省迄今为止单笔犯罪金额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也是前年案发的“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的源头案件。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间,被告人林志金、许毅、朱俊、兰瑜、万孝琼、万孝佳先后在印尼雅加达和泰国曼谷参加他人领导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组织。该组织事先已获取部分中国大陆公民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由一线人员向其中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冒充被害人所在地警方人员,谎称被害人名下银行卡涉嫌洗钱等犯罪,在骗取信任后将电话转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被害人“涉嫌犯罪”的案发地警方人员,套取被害人的家庭、财产和银行账户等情况,再将电话转给三线人员,由三线人员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涉嫌洗钱等犯罪,需要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此案中,被告人林志金系三线人员,并负责培训等工作,被告人许毅、万孝佳系二线人员,被告人朱俊、兰瑜、万孝琼系一线人员。
2011年11月间,上述六被告即以上述手法诱骗苏州市吴中区一家公司财务经理沙某,沙某在2011年11月22日至25日期间多次向电信诈骗组织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或汇款,最终被骗共计人民币1266.1万元。当年11月29日,这起特大电信诈骗案案发。
另外,2012年2月至4月,被告人许毅、朱俊、兰瑜、万孝佳在泰国曼谷采取类似手段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1.59万元;2012年5月,被告人许毅、朱俊、万孝琼、万孝佳在泰国曼谷诈骗多人,其间被告人许毅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31.32万元,被告人朱俊、万孝琼、万孝佳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26.42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林志金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266.1万元,被告人许毅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349.01万元,被告人朱俊、万孝佳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344.11万元,被告人兰瑜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317.69万元,被告人万孝琼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292.52万元。
记者了解到,18起案件中有11起的犯罪地不在江苏,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苏州市虎丘区、姑苏区、吴中区及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林志金等15起129人诈骗案件,江阴市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梅花等1起11名被告人诈骗案件,仪征市法院审理被告人王银霞等2起34名被告人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