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苏北的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近年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1年受理11635件,办结10484件,2012年1月结案又比同期上升56%。全院80多名干警中一线法官52名,人均结案305件,连续5年居全省第二。而这52名法官中,35周岁以下的年轻法官占了75%。鉴于抓紧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该院党组2011年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基层先进党组织”称号,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为打探“三门法官”如何撑起了法院大梁,2012年新春伊始,在记者走基层的采访中,女院长吴跃华告诉记者,对从家门到校门再到院门的“三门法官”,他们确立了“阶层式管理、阶梯式培养、阶段式磨炼”的模式,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创优与科学发展。宿城区委对这一推进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三阶段”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书记李建认为:“这对全区机关各部门具有示范与借鉴作用。”

  阶层式管理:

  “三门法官”的脚跟稳了

  该院所谓实行“阶层式”管理,是借鉴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大学管理经验,对青年干警实行分层式管理。具体是“1+1+1”管理模式,即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心理辅导员”,对一新录公务员的思想观念与生活状态管理负责,再由一名老法官对其专业培训与司法能力指导负责。

  记者听说过业务辅导员,没听说同时为一法官设立心理辅导员的事。“这源于对年轻法官蔡元元的帮助上。”魏雪涵告诉记者,那年蔡元元在一系列的培训后从事审判工作,刚开始很难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而心里着急,感到压力非常大。经仔细分析他们压力的来源发现,并非仅仅来自于工作的本身,而压力很大部分来自于他们自身心理上的畏难情绪,负担才越来越大。据此,该院与业务辅导员接轨的心理辅导员应运而生。

  该院推行年度辅导员制度,按照每年招入的新公务员作为一个梯队进行分层管理。包括吴跃华在内的院所有党组成员全部担任年度新进公务员的心理辅导员。每一批新公务员到岗后,心理辅导员都要为他们吃住动脑筋、想办法,像他们的父母一样。

  “我一个安徽人刚刚毕业就来到宿迁,当时确实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因而在心理上出现了'工作恐惧感'。我的心理辅导员发现后问长问短,并马上为我安排了食宿,还安排我到法庭去锻炼。”执行局法官郭睿回顾说:“院辅导员机制让我感觉自己没有脱离大学生活一样,与心理辅导员交谈感觉特别轻松,心理有了依靠很踏实,我渐渐适应了紧张繁忙的工作。”

  此外,郭睿同时又在业务辅导员的悉心指导下迅速成长,2010年进入执行法官队伍后,就执结案件200余件,当年立了个人三等功。谈到他们的成长,吴跃华深情地说:“我们都是从年轻人那个阶段过来的,他们缺少什么,心理渴望什么,我们都能体会到。这是人之常情、更是一个做领导起码的责任要求。”

  阶梯式培养:

  “三门法官”的身子硬了

  左林林,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毕业,进法院的那一年刚刚19岁,书记员手上的工作千头万绪,有时候难免会遇到态度不好的当事人。他平时在和同学交流中发现自己工作量是他们的几倍,工作压力也特别大,有好几次都哭着回家要父母帮忙找人调离法院。像左林林这样,该院还有很多从陕西、山西、山东、河南等外地考进来的应届毕业生也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从2006年至今的5年时间里,我院新增年轻干警47人,除去军转干、其他政法部门调入5名同志外,其余42人全部是全国各地考录的新公务员。而这42名新公务员中35名都是没有任何工作经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如何让这些刚走出校门的孩子迅速适应法院的工作与生活至关重要。”该院政治处主任魏雪涵说。

  该院实施“阶梯式”培养,是围绕“三门法官”成长的三个关键节点,进行体系化培训:一是抓住从法学院学生到法院干警的转变,对新进法院干警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二是抓住从法官助理到主审法官的转变,划分刑事、民事、商事、执行专业开展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三是抓住初任法官向合格法官的转变,定期举办类型化案件规范审理培训。

  为发挥资深法官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宿城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师带徒”活动,制定了《关于建立业务带头人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为全院每一位干警建立“司法能力档案”。为了弥补青年法官在实践上的不足,法院采取“以老带新”的培养模式,根据每位青年法官个人特点及自身意愿,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审判岗位,让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辅导员在业务上进行传、帮、带,不断增强实践经验。经过一年法庭的锻炼,青年法官李夫宝被安排到刑事审判庭后进步很快,各类刑事案件办得干净利落。采访中,李夫宝这样评述他的业务辅导员张前进:“在张庭长的身上,我学到的不仅仅是工作方式,更是作为一名法官对接手案件的工作态度。”

  “给庭长和老法官上课,压力别提有多大了,我准备了整整半个月,但确实收获也非常大,在准备中学习到很多知识,在被提问中加深了对专业的认识与理解。”书记员小丁在与记者谈起自己准备公司法这堂课的情景时颇有感触。记者了解到,该院不仅实行“以老带新”,还采用让青年法官“给庭长和老法官上课”的方式,全面培养和提高青年法官的才智。

  该院每周都组织干警进行一次“周考”,如刑庭从2007年开始实行,每周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法学理论、司法解释及财会、税务等相关知识。从庭长到书记员,大家轮流选择专题进行讲解,最后由讲解人担任“主考官”,负责出题考试和阅卷讲评,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周考”不仅重视法律基础知识学习,还特别突出了业务能力的提高。在干警进行专题讲解时,必须结合平时疑难复杂案件,授课采取互动的形式,课后及时点评,共同提高。

  “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培训一年以后就可以被正式任命为法官,开始办理案件,但在我们院里有非常严格的一套考评体系,只有各项能力都达到优秀的才可以申报法官。”魏雪涵介绍说,每年在法官培训结束后,通过对见习法官进行考核,分为业务能力培训、涉诉矛盾化解演习、调研能力考评、文书撰写测试等,由院审委会委员担任主考官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初任法官各方面均达到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

  阶段式磨炼:

  “三门法官”的观念变了

  眼下,各地法院“三门法官”大多学历层次高、法学素养深、创新理念强,但往往社会阅历浅、生活历练少、群众工作能力缺乏。他们的群众工作能力,影响着司法为民宗旨的实现,关系到适应新形势的科学发展。

  从扬州考入的青年法官张夏云说,来宿迁工作和生活后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语言关。张夏云被安排在诉讼服务中心后,天天与当地群众打交道的时间更多了。工作一段时期后,虽然可以听懂大部分宿迁话,但一些地道的宿迁土话总是难以琢磨。

  那天,记者在该院诉讼服务大厅见到张夏云时,她正在接待一对农民模样的老夫妻,还不时地冒出几句宿迁话。张夏云抽空对记者说,在这里工作逼着你去听、去学当地话。自己在用当地话与当事人交流时,他们眼里不经意间会流露出亲切的神情。

  针对“三门法官”在工作中除了会出现在校所受教育与在院实际操作的错位问题外,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经验欠缺的问题。比如很多青年法官还没结婚成家,却要经常面对离婚案件;不了解农村生活习惯,却要经常处理农村邻里纠纷。对社会生活乃至社情民意缺乏深入了解,也难以赢得群众和社会的认同。

  该院分“阶段式”对青年法官进行磨炼,就是在开展集中培训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培养方式,把新录用大学生放到立案信访、基层法庭、审判庭室等不同岗位进行分阶段体验锻炼。吴跃华认为这样的好处是“了解群众司法诉求,学习群众工作本领,青年法官明显增加了群众感情,转变了办案观念。”

  在赵庄村采访,记者听到一起赞扬法官能力的案件:单独居住的78岁赵大爷面对“过年”心里实在是堵得慌。几个子女都推脱不赡养。法庭工作的周法官当天下午就赶到老人家办理了立案和减免诉讼费手续,并找到村长了解情况,第二天,周法官召集了老人的三个子女,并找来了他们的舅舅。经亲舅舅的一通“说骂”和众邻居的“群起攻之”,三个儿女不吱声了。周法官见机发话,他讲亲情、讲法理、讲案例,再让他们自己回头看看自己的丑陋行为,只见三被告愧疚地低了头。结案后,赵大爷舒心地说:“这下一大家子能团圆过年了,还是周法官行啊。”赵庄村村长也直说:“这小伙子不凡、能干。”洋河法庭庭长告诉记者,小伙子叫周磊,今年26岁,2010年当了助理审判员后,2011年就结案556件。

  历经“窗口”的磨炼,青年法官见识多了,对群众的观念也转变了。青年法官沈金龙基层法庭锻炼一年后,被安排到民一庭办案后很快进入了角色,现已成为庭里办案的“顶梁柱”。对在法庭的这段经历,沈金龙颇有感触:“在基层法庭办案,天天直接面对的是群众,如没有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没有群众能接受的方法,你一天都呆不下来,不要说每年能裁断几百件家长里短的纠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