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全国法院系统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警积极投身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有关要求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2019年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1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6号)文件要求,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单位公示、审核考察等程序,报经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我省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一、全国模范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

  王小莉(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姚月梅(女)盱眙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陈利东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 13日至1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省评选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  话:025-83785482

电子邮箱:jsgyjyc@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  编:210024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附:简要事迹

1、新沂市人民法院: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践行“改革创新”理念,在党建工作机制、审判管理机制、执行长效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新沂经验”。先后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两次荣获“集体一等功”,被省高院和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被省文明委两次表彰为“文明单位”,被省综治委表彰为“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2王小莉:现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该同志工作勤奋,恪尽职守,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两次、一等功一次,荣获江苏省自强模范、江苏省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最美法官、全国自强模范等荣誉。

3、姚月梅:现任盱眙法院常务副院长。该同志忠于职守、心系百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素璞温厚的职业形象,展示了一名基层法官的风采。先后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江苏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被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五次。

4、陈利东:现任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该同志业务精湛,工作勤勉,自2006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江苏省优秀法官、连云港市劳动模范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人物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