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充分置于“阳光”之下
作者:徐江平 发布时间:2012-03-01 浏览次数:1190
2011年,我院以开展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活动为契机,努力实现从立案、审理、执行到管理监督全方位公开,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取得了较好地成效。我院去年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法律研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集体”,西团法庭、三龙法庭也分别被授予“全省司法公开示范点”、“全省公开示范庭”。
搭“平台” 实现信息公开
我院坚持以“平台”搭建为着力点,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司法的 “阳光” 运行。一是在立案大厅以“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提供讼诉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服务,通过电子公告屏,公开庭审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姓名,依托公开栏公开法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以及举报电话,尽量让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尽快进入诉讼渠道,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二是以科技法庭建设为平台,率先完成全盐城市的审判法庭“三同步建设”。我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庭审工作“三同步”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院基层法庭按装了相关的科技设备,随时掌握基层法庭的庭审情况,同时也拓展和廷伸了传统审判法庭的功能,促使法官注重庭审形象、恪守庭审纪律,进一步规范了庭审作风。三是以“法院网站”为平台,全面公开法院工作情况。网站分新闻中心、法院文化、审务公开、法界热点、裁判文书等板块,公开法院工作动态、审判流程、案件审判信息、开庭公告等相关内容,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法官审判工作;另外,我院还将院长信箱作为了解民意的一个“平台”,主动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2011年,院长信箱共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48条,采纳合理化建议32条,有力地促进了全院的工作提升。
重“情理” 提升人文关怀
我院为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倾情营造良好的司法沟通氛围,不致因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而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的隐患。一是注重审判沟通,以“情、理”化解案件。大桥镇某村被执行人王某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此案双方当事人都十分困难,均以死相胁,执行较困难。2011年3月,该庭法官和法警坚持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同时,也做申请人的工作,望其谅解,令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的群众深受感动,最终促成此案圆满执结;二是加强案外沟通,拓宽全市居民对涉法问题了解途径。我院坚持大力开展审务活动“进园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制作宣传栏、展版、现场答疑释惑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加深广大居民对法律知识理解;去年,我院共制作宣传展板72块,在市区公园和中心广场等地向社会各界宣播涉法知识6次,受到了市民好评。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在日常信访接待中,我院坚持以信访室为“点”,实现信访工作人员固定接访、业务庭长轮流接访、院长定期接访的“三接”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2011年,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我院坚持做到“人人有接待,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复”,全院63件涉诉信访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因化解不周而越级上访的现象。
建“机制” 拓展能动效应
我院坚持以“新亮点”为眼点,积极推动全院公开工作机制的能动效应。一是以媒体的推动激发全院“创新”热情。我院主动加大与媒体间的合作,通过创建法治宣传栏目、定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案例进行宣传、公开庭审和执行过程、邀请媒体记者旁听等方法及时报道法院工作的新做法、新亮点,营造良好地“创新”氛围。二是构建联动共建新机制,努力化解各类案件。我院坚持定期与各镇、公、检、司等部门进行沟通,共同探讨解决司法工作中“审判难、执行难”的新举措;各庭也立足自身实际,积极谋划本庭工作的新思路。去年,南阳法庭“走进村组、深入田头、就地开庭、联合调处”十六字工作方式,共办结各类案件1116件,成为我院为民司法的示范点,有效提升了全院工作的公信度;刘庄法庭建立与党委政府对接机制,共办结各类案件905件,及时为乡镇规范社会管理、调节经济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拓宽公众参与司法工作的途经。我院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通过“互动”交流,观摩案件庭审,与苏州大学法学院的院校对接等活动,积极探索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目前,我院共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211人次,进行“互动”交流36人次,为全院的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源泉。
创“品牌” 确保司法公开
我院坚持贴近本院实际,紧密围绕“四条主线”,以“品牌”建设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公开。一是以队伍管理为主线打造“廉洁司法”品牌。我院建立“四个一”工作制度,强化廉政教育;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干警“五个严禁”、司法礼仪等进行明查暗访,坚持把干警廉政情况与评比、奖惩、晋升等紧密相结合;建立健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尚不够成违法,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劝其辞退等组织处理。二是以审判管理为主线打造“规范司法”品牌。我院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随机分案,坚决杜绝非程序化指定部门、指定人员办案的现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道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把关作用,从“出口”把好案件质量关。三是以人大监督为主线打造“阳光司法”品牌。2011年,我院邀请各级人大表分别对3起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庭审旁听,听取代表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理解的桥梁;四是以窗口管理为主线打造“为民司法”品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大厅轮流值班制度、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去年,大厅窗口值班人员共为上诉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627人次,受到了广大大群众一致好评。